(项目编号:YDZTF20242160)
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1.采购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2027年卷烟货款跨行结算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2027年卷烟货款跨行结算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2025-2027年卷烟货款跨行结算服务项目(二标段);
(2)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二标段为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及古城区和玉龙县乡镇区域卷烟零售客户(以丽江市烟草公司卷烟营销中心客户区域划分为准)卷烟货款跨行代收服务,即除第一标段以外丽江市所有卷烟零售客户卷烟货款跨行代收服务。具体实施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①通过卷烟货款结算平台、订货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满足丽江市现有卷烟订货平台手机端、电脑端的自主支付功能;
②建立基于烟草、银行、零售客户三方的卷烟货款结算中间账户,以便于统一、规范、高效、安全的进行卷烟货款核准结算划拨;供应商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烟草、银行、零售客户三方的卷烟货款结算系统的对接测试,确保2025年1月1日0时能够准确顺利扣款;
③支持卷烟零售客户所持不同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进行货款支付结算,实现跨行自主支付能力(即不限定卷烟零售客户只用成交供应商银行的银行卡),承担零售客户跨行结算手续费用;
④具备个人结算、单位结算及集团结算的功能;
⑤确保烟草公司和卷烟零售商户资金安全,提供交易当天明细数据、汇总流水、汇总回单确保及时结算和及时准确对账;
⑥卷烟销货款代收后,在当天(T+0)将货款汇总后全额汇到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成交供应商银行开立的账户中;
⑦包括但不限于与订货系统、终端管理系统、零售客户移动应用等系统对接软件研发费、系统实施费、相关业务培训费、系统维护费等均由承办银行承担;
⑧提供本地化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在获取成交资格后60个日历天内建立本地化服务条件,需建立确保服务期限内为卷烟零售客户提供长期、稳定、布局合理、服务优质的服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新设立网点、办事处、代办点等,并对卷烟零售客户开展金融服务培训。
⑨其他增值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业务需求划分为两个标段,供应商均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该标段为二标段;
(4)质量要求:根据烟草公司卷烟订货平台及零售客户需求,采用“跨行收款”方式实现卷烟销货款代收服务。能够连续开展卷烟销售货款收支结算系统的建立、运行、维护、升级等与本系统相关的后续工作;
(5)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签三年,服务一年一评价。采购人按照合同年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评价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国家、地方、采购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6)最高限价:跨行收款手续费费率为零;
(7)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1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他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合法有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后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3.2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须对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提交廉政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会议前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单位名称”的方法进行查询,截止日为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日期。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有行贿行为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采取严格禁入措施。
供应商信用信息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会议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会议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6)属于下列情况的不能作为供应商:
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对公转账或现金的方式,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
账号:8719 0671 3610 0092 4216 0000 2
4.4发票开具形式为: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8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8楼)817会议室6。
5.4开启时间:2024年12月4日14时30分。
5.5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8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8楼)817会议室6。
5.6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358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7576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敖老师、赵老师、张老师、申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35856
质疑受理机构: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企管科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88)5175766
复审复核受理机构:云南省烟草公司丽江市公司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88)5390082
日期: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