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象山康养中心污水处理排放系统修建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27.3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gstz-2024-031
预算金额27.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甘工130891731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象山康养中心污水处理排放系统修建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LGSTZ-2024-03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象山康养中心污水处理排放系统修建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铁路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桂林象山康养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包件号:1

2.2工程项目名称:象山康养中心污水处理排放系统修建工程

2.3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22号桂林象山康养中心

2.4项目内容:污水处理排放系统修建

2.5施工期限:45日(含设备采购和安装)

2.6控制价:27.34万元(含税)

2.7项目经办人:甘工,联系电话:13089173102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3.2报价人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资质应包含环保工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及相关资质,工程结束后向桂林象山康养中心提供排污许可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本项目禁止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列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不良行为单位。

4.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注: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为免费注册,注册后可查看附件。

4.1本次询价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2报名时间:202487日到20248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3报名地点: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4号桂林康复医疗中心康养楼一楼前台递交《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表需加盖公章),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环保工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查验。

4.4对报名资料齐全的报价人,现场发放《询价文件》(或通过报名信息表中的电子邮箱发放)。未报名者,报价无效。

4.5报名表填写不全、报名材料不全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4.6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参与服务采购招标活动的报价人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取得询价文件后未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将被扣分评价,影响信用等级,请报价人谨慎对待。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181700

5.2递交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4号桂林康复医疗中心康养楼一楼前台。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广西铁路康养有限公司桂林象山康养中心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上海路22号桂林象山康养中心

邮编:541000

人:甘工

电话:13089173102

8.其他

8.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止,单个包件报名的潜在商家不足3个的,终止询价,按如下方式处理:①单个包件有效报价人为2个的,转为竞争性谈判。②单个包件报价人不足2个的,本项目终止。

8.2本次采购成交后,施工单位禁止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列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不良行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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