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6021280001385
预算金额137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傅工0575-87572380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锦英136567521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公告正文

洋泾湖12号地块(A.B区块)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3060212800013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泾湖12号地块(A.B区块)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滨海新区经发局2408-330652-04-01-388604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袍江新区洋泾湖12号地块内,东至越王路,南至道横江,西至陶洋江沿河绿化带,北至袍渎路。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5587㎡(其中A区块:63310㎡;B区块:32277㎡,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255000㎡,其中A区块建筑面积约171000㎡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B区块建筑面积约84000㎡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0平方米A区块主要用于安置房建设,并配建物业管理、社区配套、居家养老、托育服务等相关配套用房;B区块为保障性租赁用房建设,并配建商业、超市、商务办公、农贸市场等。

2.3总投资:225000万元,其中A区块为149000万元,B区块为76000万元

2.4招标估算价:1371.5790万元

2.5建安造价:117000万元

2.6服务目标: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

?其他: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

2.7服务范围及内容:

R设计:洋泾湖12号地块(A.B区块)建设工程设计,包括可研报告、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初勘及详勘)、与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技术评估、工程项目报批报审配合、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项目各阶段验收配合、围护设计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中标后,按合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方案设计时应严格控制投资,进行限额设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与评估;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发改委、规划等部门审批所需的资料、装配式专项汇报方案以及单独成册的成果文件等),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含变配电)、消防、幕墙、建筑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充电桩、储能站、装修、5G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网、标识标牌、钢结构、基坑支护、环保、卫生、节能(含节能评估)、人防、海绵城市、立面亮化、绿色建筑、配电房、开关站(土建)、煤气调压站(土建)、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管线、室外道路、场外给排水(雨、污、废)、室外照明、景观绿化小品等所有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规划红线内各类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不含变配电)、消防、幕墙、建筑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充电桩、储能站、装修、5G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网、标识标牌、钢结构、基坑支护、体育工艺、环保、卫生、节能(含节能评估)、人防、海绵城市、立面亮化、绿色建筑、配电房、开关站(土建)、煤气调压站(土建)、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室外管线、室外道路、场外给排水(雨、污、废)、室外照明、景观绿化小品等)等初步设计文本中包含的所有分项深化内容等所有相关设计内容);并提供地上、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图;效果图(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部分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包括东西南北四个立面);土地勘测定界测绘;A区块套型面积数据分析;其它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包括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水域占补平衡、通航及防洪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价、施工影响道路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土壤氡浓度检测等,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专题报告编制与评估。

?其他:①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初勘及详勘):在规划用地范围内,本项目规划设计直至建成投用需要的勘测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必须的勘察工作;提供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专家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各阶段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招标、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为本项目开展并提供全建设周期BIM技术服务,提供建设各阶段BIM成果和模型(包括三维建模图、分析碰撞点数据资料、最终运维模型及周边航空摄影成果制作等)

□其他:       /        

2.8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约为1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提交完整报批方案文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期实施,其中设计方案通过规划管理部门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A区块完整的报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内提交A区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接到招标人启动B区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书面指令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审文件,B区块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B区块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期限必须满足设计总周期的需求,具体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2 牵头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0101日至今完成过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①完成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上的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图审合格书复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②民用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定义,民用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06月至202408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9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R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3R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3.4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联合体其他成员至少应具备3.1.1规定的勘察或设计资质中的一项资质(例如: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 09  24  8:30 2024 10  15   9:30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

5.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

5.2.1转账缴纳要求:

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账号6228400377663625365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 ;账号201000332252384000193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5.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

5.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

□5.2.4本项目对  /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   条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0    15  09   30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6.2.2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延安东路660号新地大厦)附楼3楼指定开标室

7.其他有关内容

7.1本次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定标办法:票决法

7.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监督部门: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西湖头地址: 绍兴市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01 

人: 傅工                                 人:金锦英          

联系电话:  0575-87572380                     联系电话:13656752180   

                              人(盖章):绍兴袍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09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