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2020年8所新校热成像体温筛查设备增购合同公告
金额
18.5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00.00元
招标联系人-0731-886874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乐品千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31-8979388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2020年8所新校热成像体温筛查设备增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DY-20200921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乐品千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0年8所新校热成像体温筛查设备增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921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人体测温双光谱筒型摄像机 普通诊察器械 1、非制冷型探测器,热成像:分辨率160 × 120;焦距6mm; 2、视场角:25°×18.7°;支持最远 30 米红外补光; 3、双光融合;400 万星光级 1/2.7 英寸高性能 CMOS;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焦距8mm; 4、测温范围:30-45℃,测温精度:±0.5°(无黑体),±0.3°(搭配黑体) 5、安装要求:安装高度1.5米,人脸距离1.5米。 6、内置喇叭,人体体温过高触发报警“体温异常请复核体温”; 7、支持 AI 人脸检测,多目标同时检测体温; 8、支持POE供电,支持 IP67 等级防水防尘,高可靠性。 8 158400
2 热成像手持枪 普通诊察器械 1、热成像分辨率:160*120 2、测温精度:±0.5℃ 3、测温范围:30-45℃ 4、检测距离推荐 1m~1.5m 5、标配 8G 存储卡,支持扩展,最大 128G 6、待机时间>8h,支持自动关机省电模式 7、支持中心点、最高温、最低温测温 8、探测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微幅射热计 1 4180
3 摄像机三脚架 普通诊察器械 螺丝尺寸: 1/4-20UNC 节数: 4 最低: 540mm 最高: 1705mm 折合: 570mm 最大管径: 26.5mm 最小管径: 20mm 自重: 1.65kg 最大负重: 4kg 9 9900
4 辅料 普通诊察器械 网线、电源线、插线板、安装调试等 8 5680
5 隔离围栏 普通诊察器械 采用优质不锈钢,加厚底座,2米长拉带 8 7600
 合计金额小写: 18576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捌万伍仟柒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人体测温双光谱筒型摄像机

/

1、非制冷型探测器,热成像:分辨率160 × 120;焦距6mm;

2、视场角:25°×18.7°;支持最远 30 米红外补光;

3、双光融合;400 万星光级 1/2.7 英寸高性能 CMOS;可见光:分辨率2688*1520;焦距8mm;

4、测温范围:30-45℃,测温精度:±0.5°(无黑体),±0.3°(搭配黑体)

5、安装要求:安装高度1.5米,人脸距离1.5米。

6、内置喇叭,人体体温过高触发报警“体温异常请复核体温”;

7、支持 AI 人脸检测,多目标同时检测体温;

8、支持POE供电,支持 IP67 等级防水防尘,高可靠性。

19800

8

158400

/

2.

热成像手持枪

/

1、热成像分辨率:160*120

2、测温精度:±0.5℃

3、测温范围:30-45℃

4、检测距离推荐 1m~1.5m

5、标配 8G 存储卡,支持扩展,最大 128G

6、待机时间>8h,支持自动关机省电模式

7、支持中心点、最高温、最低温测温

8、探测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微幅射热计

4180

1

4180

/

3.

摄像机三脚架

/

螺丝尺寸: 1/4-20UNC 节数: 4 最低: 540mm 最高: 1705mm 折合: 570mm 最大管径: 26.5mm 最小管径: 20mm 自重: 1.65kg 最大负重: 4kg

1100

9

9900

/

4.

辅料

/

网线、电源线、插线板、安装调试等

710

8

5680

/

5.

隔离围栏

/

采用优质不锈钢,加厚底座,2米长拉带

950

8

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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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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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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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日内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3.1.1成交人(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运输、安装以及调试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2成交人(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验收前的保管。

3.1.3成交人(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1.4成交人(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现场卸货由成交人(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647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验收开具发票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28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清余款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湖南乐品千商务管理有限公司:80027006510801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成交人(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 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5.2.3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任何质量问题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5.3.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乙方)承担。

5.3.5 项目验收时,成交人(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0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乙方提供7×24小时的咨询服务。

11.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护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雨花区曙光中路2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小区NH2栋1910、1911、1912、1913
法定代理人: 李良 法定代理人: 邓素娟
委托代理人: 袁尚奇 委托代理人: 熊艳
电话: 0731-88687418 电话: 0731-89793886
传真: 0731-886874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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