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答疑文件0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1802-04-05-558376
预算金额17309.75万元
招标公司清远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763-3909629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龙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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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1802-04-05-55837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清远市 | ||||||||||||||||||||||||||||||||||||||||||||
资金来源 | 由招标人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进行工程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后的修补缺陷和工程质量保修等。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 ||||||||||||||||||||||||||||||||||||||||||||
招标内容 | 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广清接合片区清城公共智慧体系配套建设项目(包组一)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招标,针对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统一回复,并予以发布: 一、问:1. 招标文件“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的“施工负责人”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中的(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同一人? 2.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中的“施工负责人”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中的(2)“施工技术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 答:①招标文件“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的“施工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②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中的“施工负责人”为笔误正确应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将“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表格修正,详见附件一。 二、问: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设计机构人员配置-3.2、专业小组负责人”中,关于“(5)停车规划设计小组负责人:需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证书得1分,否则0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该评分项中对于“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表述是否存在错误?由于“一级建造师”为执业证书,非职称证书,请对此评分项进行核实,并给予回复。另外,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设计机构人员配置-1、设计负责人”描述中,“(6)具有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是否为“(6)具有通信工程费用编审资质”,更合适?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而“(5)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是否都统一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比较合适? 答:①“(5)停车规划设计小组负责人:需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证书得1分”应为:“(5)停车规划设计小组负责人:需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证书得1分”;②“(6)具有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提供该人员具备编审资质或资格的证明材料即可;③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一: 四、清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 ||||||||||||||||||||||||||||||||||||||||||||
工期(交货期) | 73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17309758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承接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4 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设计负责人:具备通信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勘察负责人:须具有通信或建筑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承接勘察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并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针对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未体现“使用有效期”、“签名图像”和“个人签名”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3.3.4项资料):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 3.3.3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3.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qy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29 14: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9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9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网上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9-19 09:30:00 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标大厅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清远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十五号华联大厦302自编号第3间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0763-39096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宝东路1号同盛创智谷时尚美妆产业园厂房D-至九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龙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3666985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3370322 | ||||||||||||||||||||||||||||||||||||||||||
发布责任人 |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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