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委托,就其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DFZQ20120428-003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第一包 |
元素分析仪 |
1 |
第二包 |
表层漂流浮标 |
3 |
第三包 |
遥测波浪浮标 |
1 |
第四包 |
实时差分GPS系统 |
1 |
第五包 |
电磁海冰观测系统(大地电导率仪) |
1 |
第六包 |
阔龙声学多普勒剖面流速仪 |
1 |
第七包 |
便携式干式校验炉 |
1 |
(详细内容见标书)
三、合格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及以上;
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4、具有招标文件中所需设备的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2年9月 29日起至2012年 10月 1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在青岛市市南区泰州路23号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605室发售。(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6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20号学苑宾馆二楼第一会议。
七、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电汇方式提交,必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确认到账,在电汇凭证备注栏注明“SDFZQ20120428-003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不接受其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八、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2年10月17日上午 10:00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泰州路23号康嘉国际公寓1号楼605室。
联系电话:(0532) 68658103
移动电话: 18661693937
传 真:(0532) 68658103
E-mail:lsx13105185989@126.com
联 系 人:李书霞 金文礼
邮政编码:266000
开 户 名: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青岛江西路支行
银行帐号:3720 0557 2018 0100 26543
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