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望城一中体艺馆、科技馆及第一食堂玻璃幕墙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望城一中体艺馆、科技馆及第一食堂玻璃幕墙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是对望城一中体艺馆、科技馆及第一食堂玻璃幕墙进行升级改造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
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节能、消防、环保、用地、抗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确保人员、设备配备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采购人将对其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安全要求: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5、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六、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经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望城一中体艺馆、科技馆及第一食堂玻璃幕墙升级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是对望城一中体艺馆、科技馆及第一食堂玻璃幕墙进行升级改造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
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节能、消防、环保、用地、抗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确保人员、设备配备到位。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采购人将对其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安全要求:
①制定安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及人员伤害事故。
②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定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③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⑥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5、施工设备及材料的运输、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施工设备及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后的施工区域内的建筑废弃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离场运输、处置场地的选择等。
(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移交相关的材料、配件的技术参数(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等)、图纸说明等档案材料。
(5)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交(竣)工后废旧材料的收集,并造册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六、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经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保修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4)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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