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2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1.制定样品制备计划及方案。
2.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的制备场地和工具。
3.接收外业样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耕园地、林草地表层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的制备、保存和流转。
4.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的要求完成容重样品的测定。
5.接受区县级和市级的监督抽查,全流程质量控制。
6.按时间节点完成样品制备任务及验收。
四、服务及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及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完成1090个点位的表层混合样品制备、样点总数10%的土壤水稳性团聚体表层土壤样品制备、1090个点位的所采集的容重样品的测定(包括平行样和质控样的的制备和容重测定);开展制样和容重测定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做好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测定准备及相关工具与设备;接收调查采样机构流转的样品,开展样品制备、留存样品保存,填报相关表格;接受质控与各级土壤普查办监督检查,并配合省级质控实验室开展质控样品与密码平行样品添加、样品转码及流转分发工作等。
2.项目实施要求
在样品制备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样品风干、粗磨、细磨(要求过60目、100目网筛样品均不少于70g)和分装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一个样品后须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定期检查样品标签,严防样品标签模糊不清或脱落丢失。样品制备时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表,相关制备信息上报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制备过程每个环节均应充分混匀样品,以保证每一份样品都具有代表性。
3.项目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 号)中关于制备实验室有关要求。
4.制样人员
人员配备合理、具备制样及容重检测能力,制备、流转、保存和质量检查人员总数符合要求。每个制样小组的组长和质量检查员需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重庆市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证书与工作平台关联,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其他人员至少需经内部培训上岗,并保留培训记录。
5.知识产权及保密
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做好所涉数据保密、制样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及制样人员人身安全。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样品流转
 土壤样品流转时,应采用专用APP。制备实验室完成1批样品制备后3天内,运送至质控实验室。
7.样品保存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样品保存工作。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中标单位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应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工作客观、公正。
成交供应商通过支票、汇报、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量为中标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如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保函必须由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内容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的要求。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采购人保存。
详见附件或咨询联系人。
预算金额:272500元
采购编号:10622930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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