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合菱西路201号1号厂房栋1层1号房屋出租
金额
221.8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4bj1001141
预算金额22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经理139113733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经理139113733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合菱西路201号1号厂房栋1层1号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合菱西路201号1号厂房栋1层1号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1141
出租方名称 成都东光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2218600元/年 出租面积 10663.55平方米
租赁期 2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工业用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经理 /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58 | 部门负责人:徐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555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成都东光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任经理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91137330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坐落位置 龙泉驿区柏合镇台菱西路201号1号厂房栋1层1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10663.55平方米
房屋用途 工业用地/厂房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成都东光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成都东光大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2218600元/年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租金挂牌价含增值税; 2、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22186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0663.55 租赁期 2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租金支付要求为先付租金后用房,按半年期支付房屋租金,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15日支付下一期的租金。 2.押金为首年1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房屋租赁押金(即1个月租金)和首期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水、电、气、热、物业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工业用房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方案需提前告知出租方,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文件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但不得破坏建筑承重结构。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挂牌期满后,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通过网络竞价确认承租方。 3.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房屋租赁押金(即1个月租金)和首期租金(保证金可冲抵等额租金),并将本项目的基础服务费(费率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须同时将经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盖章(自然人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挂网附件)pdf文件进行上传,踏勘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要求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网中的查询信息)。 3.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无不良征信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经营事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接受出租方安全监督。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do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