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拟对扬州传承笔业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万支笔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42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2万元
招标联系人-0514-866680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扬州传承笔业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万支笔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年生产8000万支笔刷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大桥工业园平安路 2号
3、建设单位:扬州传承笔业有限公司
4、技术单位:扬州文环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投资422万元,租赁扬州市三江画笔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约3500平方米,购置浸漆机、压扁机、移印机、吸塑机、滚漆机、吊油机、滚杆机、自动化印字装配机,共计49组(套),采用滚漆浸漆(水性漆)、印字、笔头组装、包装等主要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年产8000万支油画笔。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在符合接管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打胶、干燥、浸漆、吊油、烘干及印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浸漆、吊油、烘干、打胶、晾干及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单位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规范贮存,安全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六)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详见江苏省江都区排污总量指标使用凭证。
7、公众参与情况。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网页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14-86668023
电子邮箱:jdkfqxzspj@126.com
2024年9月23日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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