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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厂无机废水处理及应急联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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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淮煤环行〔2023〕5号
 
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淮北市浍铚公共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水资源分质结晶综合利用项目污水厂无机废水处理及应急联动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淮兴北路与龙星路交口东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系统:新建3万m3(6×5000m3)应急联动系统、5735m3调节池及泵房,250m3无机超滤产水罐;新建无机废水处理系统:5000 m3/d的无机废水高密预处理、砂滤+超滤+RO系统。主要建有调节池、应急池、预处理系统、回用系统等。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0万元,占总投资100%。
二、该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均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按《报告书》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及下列要求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项目盐酸储罐存储过程中会挥发产生少量氯化氢废气,主要为存储罐体大、小呼吸排放的废气。项目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在呼吸阀处微负压收集至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
3、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污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和化验废水均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园区无机废水经无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产生的中水回用于园区各企业,浓盐水进入基地浓盐水厂进一步处理,不外排。
4、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固废法和固废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三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南侧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7、采纳《报告书》中的其他建议,落实其它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我局将加强该项目的环境监管,监督你公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并将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和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7952019
通讯地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
邮 编:235100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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