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东段道路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金额
58.8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城步财采计【2023】000162
预算金额58.82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先生18273995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2
公告正文
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东段道路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0日
项目概况
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东段道路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2 月 12 日 10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东段道路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3】000162
3、委托代理编号:HNZT-SY2023006
4、采购项目预算:5882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600日历天(与施工中标工期一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01
城步苗族自治县兴业路东段道路及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88200.00(元)
5734.00(元)
品目分类
C1006工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总监1人、专监1人和监理员1人提供证书和社会养老保险(2023年9月-2023年11月);监理项目部的配备人员施工期间必须常驻城步。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7 号文件要求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在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最多允许有 3 个在监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 ,且在城步苗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监项目且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8、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及查询截图;
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gcxm.hunanjs.gov.cn/?token=null)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2023年 11 月27 日,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4:00~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财富路安置小区14栋D区502)。
方式一:法定代表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12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敏哥五金店5楼(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12 月12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敏哥五金店5楼(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磋商说明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272206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南山大道敏哥五金店5楼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18273995135、15084725950
 
 
 
 
 
 
 
 
 
 
 
 
附件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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