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贵州省黔北矿区对江南煤矿“先抽后建”地面瓦斯治理示范工程施工
金额
5304.4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04.4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杜新锋
公告正文
贵州省黔北矿区对江南煤矿“先抽后建”地面瓦斯治理示范工程施工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贵州省黔北矿区对江南煤矿“先抽后建”地面瓦斯治理示范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128 日10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4

报价

53044410.00元

项目经理

杜新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京大地高科煤层气工程技术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4.29

报价

53224000.00元

项目经理

张才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一三一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4.25

报价

53282210.00

项目经理

徐康吉

公示期

201712 12 日至201712 1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