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上海石油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30918-4807-11481-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明辉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物流中心油库10000M3汽油储罐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流中心油库10000M3汽油储罐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采购(WZ20230918-4807-11481-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大型贮罐配件
2.00

包1-内浮顶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施工资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签约委托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2 级)及以上资质;安装人员应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危化证)和受限空间证书,或者承诺中标后1 个月内取得相应证书,施工人员的年龄、持证要求应符合《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3.1.7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报告:国家权威机构(天津消防所、上海消防所或等同)出具的两小时耐火试验报告及抗爆试验报告,并承诺本次招标供货产品与通过上述试验产品形式相同;具有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强度检测报告;具有国家级安全评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安全性评估报告;具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产品应用后储罐油汽浓度检测报告。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 年起至今的大型储罐(≥5000m3)10 台套全补偿弹性密封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供货业绩,其中至少包含2 台套≥10000m3 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式浮顶稳定运行1 年以上的供货业绩,代理业绩无效。(有效业绩证明:应附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对应发票及用户使用证明(明确投用时间),且有体现全接液不锈钢双盘、蜂窝或蜂巢等相关的描述。)
    3.1.9 供应商应提供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浮盘浮力计算、各部件(浮箱、支柱等)强度、刚度、稳定性计算、相关连接螺栓计算、密封压紧力计算等不全或有错误的,否决。
    3.1.10 供应商应承诺浮顶采用无梁结构,浮盘的设计、制造符合GB50341-2014、GB50128-2014、API650 相关规定,浮盘主体材料为S30408,内浮盘的箱体底板及侧板所用的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上盖板的不锈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并符合GB/T3280-2015 和GB50160-2008(2018 年版)中6.2.2 条款中非易熔材料要求。
    3.1.11 承诺浮盘边缘板及浮盘上所有开口接管,至少高出液面150mm,浮盘下所有开口接管至少低于液面100mm。
    3.1.12 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签约委托的安装单位)应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事故。
    3.1.13 投标单位应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不锈钢双盘式等同类型浮顶沉盘事故。
    3.1.14 投标单位须承诺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无负偏离,如有负偏离或替代方案需要提交买方书面批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1.15 投标单位应承诺遵守《销售企业内浮顶油罐浮盘及密封改造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及《内浮盘、全补偿高效密封及二次舌型刮板密封改造施工管理要求》(附件3)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涉及拆除、安装等环节的专项安全措施费的报价应包含在总报价中,并在分项报价中列明。
    3.1.16 如无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3 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6日 8:00时至2023年9月2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1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 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24号甲
地 址:
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邮 编:
/
邮 编:
200131
联 系 人:
张明辉
联 系 人:
张毅
电 话:
18019299272
电 话:
021-58661528
电子邮件:
zhangmh.shs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yi@sinopec.com
2023年8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