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2-2024-159 |
交易方式 |
淘宝竞价 |
项目名称 |
和县石杨镇裕民村土地公开发包 |
转让底价 |
952215元(6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6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11月7日10:00至2024年11月8日10:0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1、小闸南外圩土地,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43.19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2、小闸南处土地一,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69.76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3、小闸南处土地二,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80.6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4、六家圩土地一,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10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5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5、六家圩土地二,流转期限6年,面积约85亩,起拍价550元每亩每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至竞价结束前,意向竞买人未向委托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则表示意向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公告期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本项目原承包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流转用途:稻虾混作;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标的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苗木和农业作物;不得私自建设或搭建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工棚,竞得人如有生产需要,委托人可有偿向竞得人提供生产经营用房,竞得人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费用另结不含在承包费中。 2、本次流转地块,实际种粮补贴归种植人所有。 3、承包经营期内,竞得人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在防汛抗旱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人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排涝需要。 4、竞得人须承诺合同到期后必须无条件交付。 5、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地块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6、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作违约处理!每年11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年承包费,如竞得人逾期3日不支付承包费的,承包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同时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7、竞得人承租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包、分包等方式再流转该标的,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标的;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8、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标的,经营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地块。 9、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涉及的水、电、路使用争议等,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相关纠纷,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委托人及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0、流转地块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11、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2、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登录淘宝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资产竞价网络平台,按照《竞买须知》、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流程》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 2、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标的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按照淘宝网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或现场缴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拍卖的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按阿里拍卖平台拍卖标的实际显示的服务费数额计算收取,由竞得人支付。 4、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首年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三,竞得人须在竞得标的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违约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作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纳完淘宝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按公告要求全额结清全部款项后签署流转合同(须提交一份原件至交易中心),并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退还。 |
交易方式 |
1、本次竞价将于2024年11月7日10:00起至2024年11月8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资产竞价网络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3w.6688509.contact.1.2b9f4c51sOhmPb&user_id=2213958945163)举行。 2、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3、本次拍卖活动有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4、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5、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请携带以下资料至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一式二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成交价款支付凭证 ⑥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成交价款支付凭证 ③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竞得人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并在缴清公告所要求的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所缴款项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小闸南外圩土地,竞买保证金5000元; 2、小闸南处土地一,竞买保证金10000元; 3、小闸南处土地二,竞买保证金10000元; 4、六家圩土地一,竞买保证金5000元; 5、六家圩土地二,竞买保证金10000元。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8日10:00止(以淘宝竞价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和县石杨镇裕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2340523MF0291463H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赵伟 |
联系电话 |
13865222210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刘?F |
联系电话 |
15805558893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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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保证金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