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姑苏区蓝藻打捞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S-G-003
项目名称:姑苏区蓝藻打捞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070,000.00元
采购需求:
河道管理范围约姑苏区范围内180河段、215.687公里。苏州市城区河道蓝藻打捞主要集中在5至12月,具体视每年蓝藻爆发情况和爆发河道而定,期间还有其他应急打捞任务。
1、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员、设备最低配置数量及基本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 (含税、含管理) |
单位 |
1 |
人工打捞 |
20艘;8吨及以上;按1船2人配置。 |
630 |
元/船·天 |
2 |
存运船 (含耗材) |
2艘;存储量:200吨及以上;按1船2人配置。 |
870 |
元/船·天 |
3 |
人工费 (含加班) |
29人,包括处置人员、机械船驾驶人员、作业人员、巡查人员、巡查调度管理员、设置拦截设施、电工等人员,不含船。 |
285 |
元/人·天 |
4 |
货车 |
1辆;10吨及以上;含驾驶员;运输藻泥、设备等。 |
650 |
元/车·天 |
5 |
专用车辆 |
2辆;5座及以上,含驾驶员;应急转运设备,应急调度人员等。 |
550 |
元/车·天 |
6 |
项目经理 |
1人,现场管理、资料整理等。 |
350 |
元/人·天 |
7 |
人员保险 |
|
21800 |
项 |
2、本项目设备、人员及工作要求如下:
(1)配置要求:
①投标单位准备不少于20条蓝藻打捞船(8吨及以上),特殊河道需备有5吨打捞船。按照1船2人配置,做好船号标牌。
②投标单位准备不少于2条蓝藻运输船(200吨及以上),按照1船不少于2人配置,运输船用于运输、存放(过渡)蓝藻,需具备密封储存蓝藻的条件。服从采购单位调令,必须在24小时内响应,到达指定地点。
③投标单位准备不少于1辆藻泥运输车辆(10吨及以上),配置驾驶员,需具备密封储存藻泥的条件。
④投标单位准备不少于2辆调度专用车辆(5座及以上),主要用于人员接送、设备运输等交通用途。
⑤具有日配员打捞人员不少于64人的配员能力。
⑥本项目需要配备项目经理1名(兼做资料员)、视情况配备巡查调度管理人员1-2名。
⑦具体进场时间及数量,服从采购单位调令,必须在12小时内响应,到达指定地点。
(2)人员要求:
①按照一船不少于二人定员定岗配备,作业人员年龄男18(含)周岁-60(含)周岁,女18(含)周岁-55(含)周岁,身体健康,并且会游泳。
②船只驾驶人员符合海事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具有相应证书。
③蓝藻处置人员应有一定基础的电气及机械知识,男性,年龄为55周岁及以下。
(3)作业要求:
①作业时间:一般为上午7:00—11:30,下午12:30—17:00;根据蓝藻情况和高温天气,做好提前或延时打捞准备,特殊情况服从招标方调令;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投标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含加班风险、市场变化因素等);结算时严格执行中标价格,不另行计算其他费用。
②安全作业:做好相关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培训教育,提供相关培训记录和培训合格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打捞船配备救生圈,作业人员配备救生衣。工作人员不得酒后等有其他安全隐患的行为上船工作;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大于等于壹佰万元人民币),承担打捞人员、船只、搬运、交通等作业期间安全的责任。
③船容船貌:作业人员统一着装,船只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统一标示标牌,船内整洁,船况良好。见“人工船参数要求”。
④质量要求:
A、巡查人员按采购单位要求巡查蓝藻分布情况,按要求做好首次布点工作,检查和督查现场打捞质量、作业安全等。
B、无特殊情况,打捞船只定点作业,保证蓝藻日长日清。为保证水面整洁,蓝藻打捞区域内树叶及垃圾须一并打捞和清运。船只需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垃圾收集容器等)。
C、蓝藻处置设备位于老运河、茅山塘,投标单位负责藻泥的运输、处理,须及时处置藻水。
⑤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布置和统一调度,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应无条件完成采购单位布置的工作。
(4)设备要求:
①机械打捞设备及机械打捞船只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单位须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
②所有的人员调整、设备设施运输及搬运等由投标单位负责,人员设备无特殊情况,调度指令下达后0.5-1小时内就位。
③投标单位做好合同期内设备、船只看护及维护工作,确保作业期间正常使用。
④设备、物资领用须办理相关领取手续,合同期满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洗清洁,协助采购方进行设备设施检查清点,并统一归库。
⑤采购单位提供给中标单位现有耗材,服务过程中不足耗材采购等由中标单位承担,请投标单位投标时自行考虑报价。
(5)台账要求:
①按采购单位要求建立工作活动日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打捞船出动数量、机械打捞船出动数量、蓝藻运输船、蓝藻处置、人工、用油量等,及相关照片记录。
②工作活动日报表由采购单位核对确认,按月汇总。
③台账资料要求详细、准确,如实记录。
3、提供的人工船参数及相关要求:
种类 |
要求 |
示例 |
备注 |
6M木船 |
1.5M-2M(宽)*5M-6M(长)之间;发动机:船用柴油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统一编号 |
9M铁(钢)船 |
2M至-3M(宽)*8M-9M(长)之间;发动机:船用柴油机。 |
统一编号 |
4、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施工环境、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情况,综合考虑一切因素后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5、本项目投入的船只及其他设备注意事项:
(1)投入本项目的船只技术规格及数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标。
(2)投标单位若自有、租赁、或者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船只的,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可加分,具体见评分标准。
6、中标单位承诺中标后购买船只的须缴纳船只购买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缴纳方式同履约保证金。在购买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船只后两个月内凭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息退还。
7、本项目服务作业管理要求:
(1)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内蓝藻打捞清理、垃圾清运等。
(2)打捞标准:见工作要求。
(3)大小船只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统一编号,便于管理。保洁船只的样式、大小必须符合采购单位规定,且必须要有资质的船厂制造。
(4)打捞船只必须集中停放,停放地点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5)每条打捞船必须配备50KM距离及以上的对讲机以及手机各一部以便于出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6)服务方式:
①根据采购单位实际要求,对以上区域及设施提供打捞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②节假日照常上班并相应增加保洁人数,遇突击任务及重大活动时应无条件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采购单位布置的工作,同时要准备好一支突击保洁队伍,随时应付各种突击保洁工作。
(7)保洁服务履行期间将按照《蓝藻打捞考核表》(附招标文件后)对该招标项目保洁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8)中标后提供每条船(编号)固定作业人员清单一览表清单。
8、安全责任:作业单位专职安全员,对作业行为的安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要点有(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穿防滑鞋。
(2)严格落实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作业。作业平台上需备足并正确放置救生设备(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
(3)对水上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遇有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修理完善。
(5)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处理和上报,确保生产安全。
9、台账记录: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日常工作运行台账,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人工打捞船台账,机械打捞船台账,蓝藻运输船台账,蓝藻处置台账,运藻车台账,详细记录人员配备情况,打捞运输情况,蓝藻处置情况等,资料数据要做到详细、准确,每日汇总后向采购单位上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本采购信息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12-65885691(许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单位2023年度(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苏州城区蓝藻打捞管理服务项目 | 负责苏州城区蓝藻打捞管理 | 115.9200 | 2023年05月 | 是 | 否 | 实际招标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
2 | 苏州市城区河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 苏州市城区古城片、城南片、城北片河道保洁管理服务 | 3070.4700 | 2023年05月 | 否 | 否 | 实际招标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