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二十标段:监理标段(3.17万亩)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临NK2023-005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二十标段:监理标段(3.17万亩) 临NK2023-005-01-20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0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融力达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750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包括造林工程三年抚育管护期),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锡耀 1、科左后旗2015年新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2、巴彦淖尔市2019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3、临河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12 万亩) 与 2020 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0.22 万亩)监理服务项目4、2021 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八一乡、乌兰图克镇、新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及林业工程(三十五标段)监理标段5、巴彦淖尔市临河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监理标段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10028280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 2016 年农业综合开发 5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监理第四标段2、巴彦淖尔市 2017 年农业综合开发 5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监理第四标段3、巴彦淖尔市 2019 年盐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第一标段4、临河区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12 万亩)与 2020 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0.22 万亩)监理服务项目5、五原县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及施工监理合同包 16、2021 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八一乡、乌兰图克镇、新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物资及林业工程(三十五标段)监理标段7、2020 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8、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六标段)监理标段9、2023 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监理第十标段10、“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2023 年项目(永刚分干渠 14+780~28+808)建设监理第三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奋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74700.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包括造林工程三年抚育管护期),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赵四挨 无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10011323 |
企业业绩 | 无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呼和浩特市海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77300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设计建设内容全过程服务(包括造林工程三年抚育管护期),内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与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满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敖风中 无 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10030919 |
企业业绩 | 无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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