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基地绿化改造项目,现采用市场比选方式选聘服务商,诚邀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比价。
  一、项目名称
  闽南执法支队基地绿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沃街798号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计划在闽南执法支队基地广场内种植部分绿植,提高基地防风固沙水平,根据基地布局和土壤情况,种植的主要品种为中东海枣、盆架子、花叶富贵榕、红花鸡蛋花、木麻黄树、木麻黄球、灰莉球和地被小苗等。
  2.种植品种和规格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品类
数量
单位
胸径
(cm)
高度
(m)
冠幅
(m)
备注
1
中东海枣
12

20-25
≥5
≥3.5
配备防风支架
2
盆架子
2

18-25
≥5
≥5
配备防风支架
3
花叶富贵榕
10

8-10
≥3
≥1
配备防风支架
4
红花鸡蛋花
5

12-15
≥1.9
≥1.3
配备防风支架,需用砖块垒砌圆形地面花台
5
木麻黄树
30

5-10
≥3
≥0.8
配备防风支架
6
木麻黄球
40

-
≥1.2
≥1.2
 
7
灰莉球
30

-
≥1.5
≥1.5
 
8
地被小苗
200
平米
-
-
-
带营养杯

  3.具体要求
  3.1所有绿植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无损伤;
  3.2所有绿植应保证移植根系完好,带好土球,保证结实牢靠;
  3.3起挖、包装、运输等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出圃前应严格按照要求整形修剪,应注意保持绿植自然形状;
  3.4种植地为盐碱土地,紧邻海边,潮汐将会反复渗透地下沙质土壤,为确保绿植成活,需根据绿植品种对盐碱环境的适应能力对部分绿植的种植土壤进行更换;
  3.5绿植种植后需进行防风加固,能抵御至少7级(含)以上大风天气;
  3.6个别绿植因土壤深度不足的,应采用砖块垒砌地面花台,添加种植土的方式保证成活,花台尺寸以满足种植需要为宜。
  3.7计划种植中东海枣的位置位于基地指挥楼广场两侧,目前已种植有32棵高约2.5m、冠幅约1.5米的南洋杉,需移植至基地南侧围墙边。
  3.8整体绿植种植分布和规划由中标人根据品种、特点、美观程度等提出初步设计,与采购人共同商定后实施种植。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7万元人民币,包含绿植费、种植费、种植所需土壤和肥料费、相关运输费、机械费、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投标人满足资格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者,现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递交材料、开标地点与时间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向我单位咨询招标相关事宜并递交投标材料。
  咨询、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9:00。
  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9:00。
  递交材料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南执法支队指挥中心楼3楼(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沃街798号)。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详见附件)
  1.报价表;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书与相关证明文件应按附件格式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材料装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4.投标人若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九、项目要求与项目验收
  1.项目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对于绿植在起挖、装卸和运输时,由于操作不规范,造成绿植损伤,验收人有权拒收。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保证种植期间的安全。如由于中标人操作不当造成任何损失和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中标人需提供为期6个月的绿植免费养护服务,期间成活率在95%以上,安排技术维护人员对绿植的日常养护进行指导,验收合格之日起算6个月内非人为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绿植死亡,中标人应无偿补种同品种同规格新的绿植(该绿植成活养护期相应延后6个月)。
  5.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交项目验收清单。
  6.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十、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担。
  2.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0596-5657200 18659600030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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