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思薇0759-39122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2027年乌石终端单点守护船舶年度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计划于近期对“2024-2027年乌石终端单点守护船舶年度服务”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采办包名称
    2024-2027年乌石终端单点守护船舶年度服务
二、主要供货/服务内容
1. 服务内容
(1) 打捞16寸漂浮软管管头固定吊索具,配合吊上油轮;
(2) 打捞系泊大缆和提升缆,系泊大缆直径144mm,提升缆直径90mm,配合吊上油轮系泊;
(3) 对16寸漂浮软管检查和巡检,防止漂浮软管和系泊缆缠绕或者打折围绕单点浮筒;
(4) 外输提油期间,在单点附近值守待命,按照指令随时靠泊单点;
(5) 提油作业技术要求:
1) 配合油轮打捞144mm系泊大缆和16寸漂浮软管吊装上油轮;
2) 靠泊单点,协助作业人员登临单点进行提油流程操作;
3) 单点附近待命,随时待命靠泊单点或者码头接送备件材料。
(6) 单点守护技术要求:
1) 无提油作业时,在单点附近守护,驱赶渔船,检查漂浮软管和系泊缆的状况;
2) 按照日常维保要求,随时待命,服从乌石终端厂管理,协助人员登临单点做日常维护保养。
(7) 执行乌石终端厂其他临时工作指令
2. 工作船技术要求
(1) 工作船用途为捞软管和缆绳,停靠和守护单点。满足提油作业、单点守护、单点潜水作业支持要求。
(2) 作业地点位于乌石油田群陆岸终端厂及单点附近海域;
(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一艘工作船,并在服务期限内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符合招标人要求;
(4) 投标人应为工作船配备相关船员。
(5) 招标人提供工作船服务所需的燃料柴油和淡水;
(6) 工作船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船籍国:中国
2) ★船舶规格要求:船长(指两柱间长)≥15米,型宽≥4米;吃水深度≤3米;干舷在0.5-1.5m范围内;
3) ★船舶材质:钢质
4) ★主机功率≥130kw
5) ★工作船应当按照海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船舶登记(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具备适航和适装条件;
6) ★船长取得海员证适任证书;
7) 有机舱污水收容舱;
8) 配备一台固定式航海VHF和一台移动式航海VHF;
9) 配备AIS;
10) 主机排烟口装有火星熄灭罩。
11) 乌石终端不提供泊位,需自行协调泊位。
3. 健康、安全及环保要求
1)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管机关、船旗国以及船级社的船舶安全管理以及防污染方面的规定。乙方无论何时均不得向海水中排放油类混合物或其它可能造成海水污染的物质。
2) 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将船上的废弃物倾入海中。如乙方违反前述保证,对于因此造成的任何罚款、处罚、损失和责任,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确保甲方免受损害、索赔及责任。
3) 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符合附件健康安全环保要求及甲方不时向乙方提供的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
4. 其它要求
1) 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油水、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污染物由乙方负责处理;
2) 船员年龄不超过55岁;
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4) 船员证件要求:船员合格证(Z01或Z07或Z08)、海员证适任证书(大证)、海员服务薄、海员健康证(两年制)。
5) 船员日常守护和作业期间劳保齐全,且必须是船舶公司的,禁止使用带有甲方标识的劳保;
6) 规范使用航海日志、值班记录、燃油报表、单点守护船值守记录表;
7) 每日向招标人乌石终端发送值班日报;
8) 招标人根据服务情况每月定期评分,评分低于90分,当月服务费用扣减10%。
9) 招标人对船舶违法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也不负责所涉及的赔偿或处罚补偿。
5. 服务质量考核及处理
(1) 每个月底,由招标人终端厂总监和系泊船长对工作船当月的工作进行考评,作为合同付款的参考依据。
(2) 若考核评分达到95分(含95分),付当月100%合同款;考核评分90~94分的,扣除当月10%合同款;考核评分80-89分的,扣除当月20%合同款;考核评分70-79分的,扣除当月30%合同款,并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考核评分69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 考核评分表
船名:XXX所属公司:作业位置:乌石单点
作业性质:守护考核人:
1.船员服务意识分数
2.船员安全意识
3.船员劳动纪律
4.船长工作业务素质
5.执行终端厂指令
6.接受系泊船长工作指令
7.协助潜水员工作
8.如若汇报工作情况
9.通讯联络畅通情况
10.设备及工业卫生情况
总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4) 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1) 因设备原因导致工作船不能正常作业而又无法提供替代船舶的,从不能正常作业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每一天扣5分;
2) 不接受终端厂总监或系泊船长工作指令的,每次扣3分;
3) 不按照潜水员的工作要求配合潜水员工作的,每次扣3分;
4) 未经终端厂总监或系泊船长(潜水监督)同意擅自离开单点的,每次扣2~5分;
5) 无故或未经报告擅自关闭AIS系统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 无故拖延换班时间的,每次扣2分;
7) 不开对讲机守听或对讲机故障无法联系的,每次扣1分;
8) 不按要求向终端厂中控房汇报的,每次扣1分;
9) 不按照守护要求进行守护的,每次扣2分;
10) 船员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每次扣2分;
11) 船上卫生状况差,每次扣1分;
12) 航海日志、值班记录、燃油报表、单点守护船值守记录表不清楚或不准确,每次扣2分;
13) 未经同意私自泄露终端安全、生产等内部信息的,扣5分;
说明:每单项分为10分,扣完不够的单项可以出现负分,从总分中扣除。
三、技术指标要求
1、★船舶规格要求:船长(指两柱间长)≥15米,型宽≥4米;吃水深度≤3米;干舷在0.5-1.5m范围内;
2、★主机功率≥130kw;
3、★工作船应当取得船舶登记(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具备适航和适装条件;
4、★船上工作人员取得海员证适任证书;
5、★船舶材质:钢质;
6、★承诺自行协调泊位;
7、★以下一般技术指标有2项或者以上不满足,视为不满足投标要求;
8、投标船舶有机舱污水收容舱;
9、投标船舶配备一台固定式航海VHF和一台移动式航海VHF或者承诺在现场服务前配备;
10、投标船舶配备AIS,或者承诺在提供服务前安装前安装AIS;
11、主机排烟口装有火星熄灭罩,或者承诺在提供服务前安装火星熄灭罩。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2.供应商业绩要求:

3.供应商商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分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需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政府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非“活动”、“业务状态”为非“合格”的;
2)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等情形;
5) ★近五年内被责令整顿、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6) ★近五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合同诈骗行为,或存在需要对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质量事故责任的情形;
7) ★存在《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离退休人员利用中国海油资源谋利的规定》或《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处罚管理暂行规定》管控情形;
8) ★过去三年内,投标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五、供应商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2。
六、供应商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3。
七、项目联系人
商务联系人:张思薇                                          技术联系人:谢协民
电  话:0759-3912241                                       电   话:0759-3900306
电子邮件:ex_zhangsw2@cnooc.com.cn     电子邮件:xiexm@cnooc.com.cn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发布之日)与联系人接洽,并在5个工作日内把附件2、附件3(含附件3要求的支持材料)填写好内容然后每一页盖章发邮件给张思薇,邮箱:ex_zhangsw2@cnooc.com.cn。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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