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2021年学前教育专业保育实训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9-10
龙岩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龙岩学院
乙方 : 福建皓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800]LYCG[XJ]2021101 的 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2021年学前教育专业保育实训室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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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3 | A9904 手工工具 | 七英寸液晶心肺复苏模拟人(成人款) | 知能 | 3(个) | 2460 | 7380 | 国内 | BIX/CPR | 无 |
1-4 | A9904 手工工具 | 心肺复苏模拟人(婴儿款) | 知能 | 3(个) | 1860 | 5580 | 国内 | BIX-CPR160 | 无 |
1-5 | A9904 手工工具 | 紫外线消毒灯 | 飞利浦 | 2(盏) | 950 | 1900 | 国内 | 72W | 无 |
1-6 | A9904 手工工具 | 2倍放大彩色大脑模型 | 知能 | 2(个) | 1500 | 30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7 | A9904 手工工具 | 人体骨架模型 | 知能 | 1(个) | 800 | 800 | 国内 | BIX-1002-1 | 无 |
1-8 | A0201060999 其他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高拍仪 | 得力 | 2(台) | 1900 | 3800 | 国内 | 15162 | 无 |
1-9 |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 钢架木质大板桌椅 | 国产 | 9(套) | 1900 | 171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0 |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 木质长方形桌 | 国产 | 26(张) | 780 | 2028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1 |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木质长方形凳 | 国产 | 50(把) | 50 | 25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2 | A090499 其他文教用品 | 毛毡主题墙展示板 | 国产 | 3(块) | 1500 | 45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3 |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带写字板折叠椅 | 国产 | 60(把) | 150 | 90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4 | A033501 乐器 | 钢琴 | 雅马哈 | 1(架) | 19800 | 19800 | 国内 | YS2 | 无 |
1-15 |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 个性组合学生课桌椅 | 国产 | 50(套) | 850 | 425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6 | A060799 其他材质屏风类 | 隔断屏风 | 美轩戈 | 15(套) | 390 | 5850 | 国内 | 1m 宽*2m 高 | 无 |
1-17 | A060699 其他材质架类 | 置物架 | 国产 | 5(个) | 1900 | 95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8 | A060501 木质柜类 | 木质柜类 | 国产 | 170(平方米) | 150 | 255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9 | A0206180203 空调机 | 空调机 | CHANGHONG 长虹 | 6(台) | 5960 | 35760 | 国内 | KFR-72LW/ZDHIG(W1-G)+R2 | 无 |
1-20 | A07030305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及类似品 | 国产 | 60(米) | 80 | 48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21 | A07030305 窗帘及类似品 | 窗帘及类似品 | 国产 | 30(米) | 70 | 21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1 |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 白色木质软包桌子 | 国产 | 13(张) | 1450 | 18850 | 国内 | 定制 | 无 |
1-2 |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白色木质软包椅 | 国产 | 40(把) | 100 | 4000 | 国内 | 定制 | 无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2445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学院 ;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货物。所有货物按厂 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 1)货物到货验收: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指定人员一同拆 箱,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以及厂家出具的产品出厂检验报 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品牌设备的证明资料或文件进行验收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 录,由中标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2)初步验收:中标供应商负责派遣有经验 的人员前往安装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直至货物安装完成且能正常使 用;中标供应商将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要求。 3)最终验收:中标供应商初步验收合格且货物正常稳定运行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 请,由采购人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 设备及货物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好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并 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确认,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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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95%。 | |
2 | 5 | 其余5%尾款在设备正常使用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
10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制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10.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设备款总金额千分之一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 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10.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龙岩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龙岩学院 | 乙方: | 福建皓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住所: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东肖北路15号顺裕综合大楼3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凌启淡 | 单位负责人: | 刘杰琦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卢丽琼
|
联系方法: |
13178399604
|
联系方法: | 1525900573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西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10100209900085612 |
签订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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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