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克苏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库地热提·库尔班(13899252281)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6年车辆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集2024-01-106
标项信息:
标项编号和名称
最高限制单价
采购人范围
集2024-01-106-阿克苏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6年车辆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优惠率 ≥ 4%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序号
供应商要求类型
供应商要求内容
1
基本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3.法定代表人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全权代理人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企业应上传本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成立满三个月、不足一年需提供会计“四表一注”)、完税证明(近1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等材料;
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基本要求
审核原则:
1.征集人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在线审核;
2.申请文件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
3.申请文件不符合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的,征集人将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4.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入围结果以政采云框架协议模块实时公布的供应商信息为准。
5.审核不通过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2)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项目征集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申请文件组成漏项的;
(4)申请文件填写不完整、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6)申请文件申请内容不符合本项目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7)提供虚假申请文件、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申请文件中含有采购人或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基本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属于特殊行业,非独立法人参与征集活动的(分公司、支公司等),还需取得上级法人单位(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4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1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见征集公告附件-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邀请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1.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24:00点
2.供应商申请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category?isProvince=false&districtCode=659900&parentId=3661&childrenCode=ZcyAnnouncement2&utm=site.site-PC-42055.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1.7c2ac5a032fc11ef8466d5c0462ffa66,搜索对应项目,点击“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3.供应商在线申请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文件。若对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系统,提交总协调人、对外联系人、单位地址、发票开具名称等信息,经征集人审核后以上信息将在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中展示。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阿克苏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见征集公告附件-征集文件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采购的机关公务车辆入围供应商所供应油品的价格和服务水平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对不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加油服务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将根据情况除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协议,并在相关网站、通讯渠道予以通报批评。除取消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外,入围供应商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入围供应商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入围资格: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监管部门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因供应商油品质量或者加油服务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8)供应商供货数量、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9)发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未严格执行凭卡核对车牌加油管理制度引起严重后果;
(11)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十、采购合同文本:
框架协议-合同模板(服务)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采取先加油后付款的方式,车属单位应根据车辆用油情况,采用公务卡转账方式结算,供应商应及时为用户开具发票,根据采购人具体实际情况及签订的合同进行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时须报征集人进行审核。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作为采购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相关规定及时在政采云系统中做出反馈和评价。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2.本次征集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视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3.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加油服务。服务申请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技术支持。处理问题申请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申请,8小时内解决问题。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维护采购单位的利益,把好质量关,以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附件:
框架协议采购价格调查报告.pdf
框架协议采购价格调查报告-中石油(1).pdf
阿克苏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2024-2026年车辆定点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docx
提交申请地址:
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