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中标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md-ch-【2023】16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五三农场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女士17739698825
中标公司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中标公告(招标编号:ZMD-CH-【2023】16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
中标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MD-CH-【2023】16号
中标价格:28万元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3日
5.评标日期:2023年7月26日
二、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K座2 层
中标金额:280000.00元
服务期限:项目全过程(施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结束)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项目总监:白元斌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邢恩启(评标委员会组长)、孔涤陈、吕玉、牛凤云、马莫寒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一 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 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96-2201150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17739698825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 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96-22011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 系 人: 方女士
电 话: 1773969882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MD-CH-【2023】16号
招 标 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代 理 机 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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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 标
六、评 标
七、合同的授予
第三章 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省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四章 技术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四、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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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MD-CH-【2023】16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0000.00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五三农场,内容为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 建设项目,对此项目进行监理。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项目全过程(施工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结束)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zxgk.court.gov.cn)“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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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 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
2023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
4.2领取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4.3联系电话:17739698825
4.4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 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5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 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五三农场
地址: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96-2201150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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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7739698825
发布人:臧先生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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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聘请监理 |
2 | 建设地点 | 河南省五三农场 |
3 | 工程规模 | /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5 | 监理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6 | 质量监控目标 | 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7 | 工期监控目标 | 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 正常延期)。 |
8 | 投资控制目标 | 同施工工期。 |
9 |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 负责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
10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 1个标段。 |
11 | 投标人资质 等级及其它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zxgk.court. 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
12 | 投标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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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履约保证金 | 签订合同之前,中标单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17500元,待履约完成后 无息返还。 |
14 | 招标文件发售 信息 |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 |
15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0000.0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监理费报价其投标 被拒绝。 |
1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和副本四份,电子U盘文件一份。 |
18 | 装 订 要 求 | 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 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标书错装、漏装 混装等情况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19 | 电子投标文件 U 盘、纸质投标文件 密封要求 |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 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U盘全部密封递交。为方便开标 唱标,投标人除将投标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投标函”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没有单 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21 | 投标文件递交 |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 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
22 | 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 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 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应另外再单独密封,并注明“资格 审查资料”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后退还。 |
23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24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 形式:书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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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书面澄清 |
26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书面确认 |
27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书面确认 |
28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 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收到异议,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
29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投标人自行提供 |
30 | 开标程序 | 1、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 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投标函,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标人投 标函的内容。 4、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 标文件: 4.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4.3 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4.4未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签到的。 4.5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
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 关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采购人可委派一名代表进入评标委员 会,但不得担任组长。 |
32 |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 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33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3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
35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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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 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37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 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38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 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39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40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 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 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 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 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41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 内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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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须知
一、总 则
1.招标说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
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前附表。
1.3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通过公开择优选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2.招标原则
2.1竞争选优;
2.2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2.3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监理方案先进可行;
2.4反对不正当竞争。
3.资质条件要求
3.1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资质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总监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项目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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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及要求:
4.1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4.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5.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
5.1向招标人报送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任务;5.2运用合理技能为招标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招标人实现预 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5.3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向招标 人书面报告;
5.5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6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分项 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整改、返工;对施工承包商不听监理方指令、拒不进行整 改与返工的,在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有权签发暂停施工令;
5.7监督施工单位按其合同约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施工;达到约定工程质量等级,符合所报工程等级的验收 条件;
5.8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监理规范施工。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 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中标与未中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退还。
7.开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之一;8.2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在招标期间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和投标预备会答疑纪要。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第四章技术规范
第五章投标函格式及附件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21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问,要求招标人或代 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图纸、技术资料等,并对自己就有关文件所做出的解释 负责。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其后果自负;
8.5招标文件及所有的补充通知、投标预备会答疑纪要将向监督部门备案;
8.6招标文件的澄清
8.6.1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将 在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15 日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6.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8.6.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 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9.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9.3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其它资料
13.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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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本工程招标设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被拒绝。
13.2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的投标货币均以人民币计算。
15.投标保证金
无。
16.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 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 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16.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能出现活页),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
16.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6.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6.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 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16.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17.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U盘全部密封递交;
18.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投标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投标 函”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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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8.3.1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181.3.2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年月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3.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
的地址。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地点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代理机构。20.2招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 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2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为准。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五、开 标
23.开标、唱标
23.1 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3.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3.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投标函,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 标人投标函的内容。
23.4 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3.5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
23.5.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3.5.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4.5.3 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3.5.4未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签到的。
23.5.5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2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期间举手提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六、评 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采购人可委派一名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组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 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合理的建议。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 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5.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 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 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 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个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 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9条款“评标办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本章第29条款“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 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方式见前附表32及33条款。
29.评标办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
29.1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初 步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
信用查询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 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 ||
响 应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 |
26
2.1.3 |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
技术规范要求 | 符合第四章“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综合信用部分:25分 投 标 报 价:30分 项目管理大纲:4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综合信 用评分 标准 (25分) | 企业荣誉(9分) | 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先进监理企业(或监理行业诚 信建设先进企业)的,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 “优秀工程监理企业”荣誉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 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工程质量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拟派项目管理人 员(4分) | 项目管理部人员中配备建筑、给排水、建筑施工安全、咨询专业配备齐全 的得4分(以资格证或注册证所载明的专业为准),不符合要求或缺项不 得分。 | ||
企业诚信方面(3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企业2A的得2分,获得 3A 信用企业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注:以证书日期为准。 以上投标文件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
27
体系论证(3分) |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投标人获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大体系认证,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3 | ||
类似业绩(6分) | 分。(提供原件)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6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项目管 理大纲 评分标 准(45 分) | 项目管理服务理 解(3分) | 对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深入理解,全面,准确。(1-3 分) |
机构设置与管理 制度(3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各岗位职责明确。(1-3 分) | ||
项目管理服务工 作目标(3分) | 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当。(1-3分) | ||
项目管理服务实 施方案(6分) | 提供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编制了详细的项目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包含设 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等;内容详细科学、有针对性。并针对招标 人提出的各项要求编制了详细的措施。(2-6分) | ||
重点难点分析(6分) | 对实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分析透彻,对难点、重 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2-6分) | ||
风险分析及防控 措施(6分) | 对实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的设计、施工等各阶段风险进行分析,分析透彻;防控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2-6分) | ||
项目进度管理 (6分) | 内容全面,程序清楚,控制手段可行,措施完善。(2-6分) | ||
项目质量管理(6分) | 内容全面,程序清楚,控制手段可行,措施完善。(2-6分) |
28
项目投资管理(6分) | 内容全面,程序清楚,控制手段可行,措施完善。(2-6分) | |||
项目管理大纲存在缺项或某项内容与本工程无关联的为不可行。技术标不可行 的,该项为零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5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30分 | 投标报价评审(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 0 注:以上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9.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 项目管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管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 选人顺序。
29.3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29.4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9.5 投标人得分=综合信用部分+投标报价+项目管理大纲
29.6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1
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有效标还是无效标,评标委员会仅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即为废标):
29
30.1.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0.1.4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出现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B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不合理条件;
C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0
D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E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的监理酬金最高报价值的(若公布);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0.1.5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30.1.6
在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澄清问题的答复不 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1.7
评标委员会对无效标不再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 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 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
30.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0.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 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0.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 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0.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 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1.评标委员会审议
31.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3.合同授予标准
33.1招标人将把本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过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经 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
34.中标通知书
34.1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31
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3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做 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2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35.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的记录和中标人在投标时的承诺等均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
35.3如果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 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36.其他
3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6.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在开标七日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布。36.3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6.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37.废标条款
废 标 条 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3.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 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1.5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 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 法读取导入的。
1.8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1、23.2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1投标人应对递交的招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件、获奖证书、人员业绩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 诺,未做实质性承诺的。
1.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 的除外;
33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
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4
附表三:
中 标 通 知书
:
根 据(项 目 名 称)招 标 文 件 和 你 公 司 于
年月日递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工作,确定
你公司中标。
中标价:元。
请收到本通知书后,及时到我单位签订。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25
附表四: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6
第三章 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27
。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8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
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29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3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1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省略)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
理合同》(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2.4履行职责
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
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30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
在本合同终止后 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
为:
。
3.委托人义务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 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拖延支付天数
5.支付
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比例为:/,汇率为: /。
5.2付款方式:楼层基础完工付合同价款的30%,主体全部完工付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财务
决算后付合同价款的20%。
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双方另行约定 | ||
第二次付款 | 双方另行约定 | ||
第三次付款 | 双方另行约定 | ||
…… | 双方另行约定 | ||
最后付款 | 双方另行约定 |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31
本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6.2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32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
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
(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 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争议解决
7.2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7.3仲 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1)提请 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
他
8.2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
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
额的比率为 %。
8.6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 和期限:/
33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 和期限:/。
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 务的资料
的限制条件:
34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9.补充条款
1、监理人对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2、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施工阶段监理人员配备(人) | 备注 |
1、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在本表中的监理人员人数内;2、专业均为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数量、专业合理。 3、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岗位证书注明的单位为准)。 |
3、监理项目机构人员全部到位、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监理人员可
以根据工程的进度安排分期到位,但不能影响工程监理正常的需要。
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业主将执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的,需书
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
5、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序 号 | 违约情形 | 违约责任 |
1 |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2 | 其他监理人员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3 | 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 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4 | 监理其他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 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的监理人员资历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5 | 监理检测设备仪器未到位 | 双方另行约定 |
6 | 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 双方另行约定 |
7 | 总监理工程师无故缺勤 | 双方另行约定 |
35
8 | 其他监理人员无故缺勤 | 双方另行约定 |
36
9 | 因监理人过错,而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 | 双方另行约定 |
10 | 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 监理的差错率超过5%,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 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 施监理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11 | 在工程质量或合同价款审查中,监理人有重大失 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12 |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将整套监理资料移交给 委托人的 | 双方另行约定 |
注:①、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或抽查无故未在岗、未参加工地 例会,均视同未到位,总监理工程师每次罚款人民币10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人次罚款人民币
500元。
②、以上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③、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特殊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方 可更换。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④、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或停工,对监理单位费用不另外补偿,监理工期 顺延。
37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 察 阶 段:
。
A-2设 计 阶 段:
。
A-3保修阶段:。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工程技术人员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3.其他人员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办公用房 | |||
2.生活用房 | |||
3.试验用房 | |||
4.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工程立项文件 |
38
2.工程勘察文件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 关合同 |
39
5.施工许可文件 | |||
6.其他文件 | |||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通讯设备 | |||
2.办公设备 | |||
3.交通工具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
40
第四章 技术规范
拟对河南省五三农场物流安检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 理(含缺陷责任期),主要包括控制工程质量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 同的履行、配合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以及协调采购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全过程监理工作。(工程概况:共两层,现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040㎡,每层约2520㎡,主 体工程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水电、消防、通风及室外辅助工程等。)
4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四、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它资料
4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
我 们 收 到 你 们 项 目 编 号 为 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
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解释投标文件及处理有关事宜。
2.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投标报价为(大写)
(RMB¥元)。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合同,成立
(项目名称)监理项目部,及时安排中标的监理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我方承诺拟派项目监理中标后现场管理每月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我方中标,招标
人一旦发现拟派监理现场管理情况与承诺不实,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我
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补偿。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
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
有约束力的合同。
7.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其他: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40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项目总监 | 注册资格证书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投标范围 | |||
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_
_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_ _日
42
三、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我单位 同志(职务:)为我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
名 义 参 加(工 程 名 称)
工程的监理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
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投 标 人:(盖章)
法 定 代 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43
四、监理大纲(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44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45
(二)拟派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 (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如有)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理(管理)工作 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5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总监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5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
52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53
八、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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