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ESJS-2023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581.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js-202304gl-001001001
预算金额581.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55875387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ESJS-2023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JS-202304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
已由建始县交通运输局以建交通审【2023】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建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始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
为建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始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
    建设规模:建始县龙坪乡楂树坪至星空露营基地公路工程,主线(K线)起于龙坪乡楂树坪集镇,沿高邓公路前行,止于巫山县邓家乡交界处,路线长1.29公里,支线(Z线)接主线桩号K1+200处,止于龙坪乡万家岭拟建的露营基地,线长0.92公里,两条路线总长2.21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0
    合同估算价:5814284.44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 2 个(联合体主办方需具有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供应商须在联
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所有成员拟承担本项目的任务分工;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双方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
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
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
(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
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
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
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
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
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
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
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
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
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陈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5587538777
    备注:
    招标人:建始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始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招标人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建始货运信息大楼四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341452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3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558753877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4月10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每年经营成果均为盈利,须提
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_
新成立公司止投标截止日不足 3 年的,子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来完成 1 项公路工程类似业绩(提供中标 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者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2021 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 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未被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 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 D 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 务系统中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列入失
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 者工资支付保障 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 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应无 “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 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 毕”的情 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 行为记录(投标人 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 1.4.4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人员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证书、具 有公路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技术职称、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 员”B 类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提供承诺)
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若不能提供截图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相应职位,并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项目总工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安全生产“三 类人员”B 类证书。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专职安全员
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安全 生产 “三类人员”C 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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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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