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就“南宁市住房保障系统子系统技术维护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智能管理平台维护费、日常数据报表系统升级维护费”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0-J3-00680-GXY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2020-J3-00680-GXYZ
项目名称:南宁市住房保障系统子系统技术维护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智能管理平台维护费、日常数据报表系统升级维护费
项目联系人:罗工、黎工
联系方式:0771-244285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运森,0771-5882665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工、黎工,0771-2442850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0-J3-00680-GXYZ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总成交金额:35.3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智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27栋二层208-209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353400.00元)
其中,项号1: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235400.00元)
项号2: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
项号3: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0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秋(组长)、赵钦、覃重颐(业主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南宁市住房保障系统子系统技术维护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智能管理平台维护费、日常数据报表系统升级维护费成交结果公告
受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对南宁市住房保障系统子系统技术维护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智能管理平台维护费、日常数据报表系统升级维护费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0-J3-00680-GXYZ
项目名称:南宁市住房保障系统子系统技术维护费、南宁市商品房销售信息智能管理平台维护费、日常数据报表系统升级维护费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5月27日
定标日期:2020年6月2日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智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凤岭佳园27栋二层208-209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353400.00元)
其中,项号1: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肆佰元整(¥235400.00元)
项号2: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00元)
项号3: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宁秋(组长)、赵钦、覃重颐(业主代表)
五、公告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采购单位: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运森,0771-588266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罗工、黎工,0771-2442850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计取。金额:5301.00元
八、结果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2442850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附件:1.采购文件
2.竞标报价表
3.最终报价表
采购人:南宁市房产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6月3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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