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八间河暗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9938.9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0605-04-01-385075
预算金额9938.91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小胜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2
公告正文
八间河暗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 码 | 2311-440605-04-01-385075 | ||
投资项目名 称 | 八间河暗涵综合治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 称 | 八间河暗涵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 称 | 八间河暗涵综 合治理工程勘 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 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 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划拨 | 资金来源构 成 | 全部来源财政划拨 |
招标范围及 规模 | 本项目八间河暗涵长度约 1.285km,其纳污范围约 34.83 公顷,片区内污水量约 3500m³/d。本 项目拟对八间河暗涵(2500×2000mm)及纳污范围内排水管网 DN300~DN1200 进行清淤、检测、修复及错混接改造,对纳污范围内主要道路新建污水管 DN300~DN400,长度约 3.743km;对城 中村、排水单元(除学校外)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排水管约 24.615km;对暗涵塌陷段进 行修复,长度约 50m;对暗涵局部揭盖复涌,长度约 70m。项目建设总投资约 9938.91 万元,建安费约 7978.42 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对八间河暗涵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管线物探和补勘(若需)及后续服务。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 门报审报建的相关勘察设计资料、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方案比选造价 分析、设计变更造价估算、分析)、后期咨询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 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具体内容以招 标人提出的勘察设计任务、书面通知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对勘察设计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中标人须提交符合勘察设计规 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成果的 PPT、PDF、可编辑 CAD 电子版、图纸等)。 | ||
工期(交货 期) | 勘察设计周期:总服务周期约 18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各阶段的勘 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
(1)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测、初勘并提交报告; (2)自招标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 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 (3)自初步设计修编完成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补勘)、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 稿及完成施工图审查; (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一切本项目所需专业 的技术支持、配合服务工作。 | ||
最高投标限 价 |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450,879.14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748,778.18 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702,100.96 元)。 ①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 3.45%; ②本项目勘察费最高投标折率为 80%。 | |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工 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单位。 | |
投标资格能 力要求 (包括但不 限于资质人 员、业绩等要 求) | 投标人资格要 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 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要求:具备(1)或(2)或(3)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 量甲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 程测量甲级资质。 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投标的,必须以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单位。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 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 合要求) 4、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化综合平台办理登记备案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 4.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 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 显示为“允许投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和“供 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本公告要求 的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企业须具备“供排水_勘察类企业”的 企业备案类型;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 具备“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企业备案类型。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 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要求)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 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 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 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 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 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 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 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 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 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 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 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 |
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 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 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 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 子招标投标 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 件的方式 | 下 载 资 格预审/ 招 标 文 件 的 网 络地址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 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 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 指 南 ” 中 的 工 程 交 易 栏 目 。 网 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 600/fwzn ,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7-83990765 、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 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 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供下 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获 取 纸 质 资 格 预审/招 标 文 件 的方式 | 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方式 | |||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4 年 1 月 22 日 | 获取资格预 审/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
递交资格预 审/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9 时30 分。1.2 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9 时30 分。 1.3 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 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 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开标四室 209)。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 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可自行选 |
择是否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开标四室 209) |
发布公告媒 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天 益城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桂城街道办事处建委楼 5 楼 |
招标人联系 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92562 |
招标代理机 构 | 佛山市宏广达 建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石龙南路 1 号嘉邦国金中心 1 座 2103 单元 |
招标代理联 系人 | 张小胜 | 联系电话 | 0757-83079023 |
招标监督机 构 | 南海区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住房城 乡建设和水利 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其他依法应 当载明的内 容 | 1、承包方式:勘察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设计费采用固定费率包干。 2、质量要求: 2.1 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 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2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投标保证金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3.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3.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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