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451.5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51.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华元13988853192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丽娟137690335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永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8af1ffe9-238a-4037-98bf-7f1d611704db
资金来源:
国资100.0%自筹%贷款%外资%8af1ffe9-238a-4037-98bf-7f1d611704db
建设规模:
1、新建1个街道级(永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新建和改扩建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新建永北镇梨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内含老年幸福食堂);4提质改造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2个敬老院总建筑面积4537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8af1ffe9-238a-4037-98bf-7f1d611704d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5-0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8-6521158)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永胜县民政局
经办人:
李华元
办公电话:
13988853192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丽娟
办公电话:
13769033537
移动电话:
13769033537

详细公告内容tt
标段编号:
GC530700202300099001001
标段名称:
永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1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tt2023-05-30 09:00t
开标地点:
开标室(永胜县3楼)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451.51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完成永胜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完成各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确保经济合理性,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n(2)施工:1、新建1个街道级(永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新建和改扩建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新建永北镇梨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内含老年幸福食堂);4提质改造1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2个敬老院总建筑面积4537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或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n(2)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2年连续3个月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方或成员方)2020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1件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其他: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n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3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公告.doc
2023-05-05 11:20:17
温馨提示:
1.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3.(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4.(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6.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8.(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9.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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