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4-1246957
预算金额1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承超189340081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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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遂溪县人民医院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遂溪县人民医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46957

(三)预算金额:139,079.11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项目施工需确保中标后45天内完成。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80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150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楼楼顶增加强电项目 二、总预算:68016元 三、工程地点: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 四、主要工程项目要求说明: 1、项目施工需确保中标后45天内完成。 2、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施工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单位需按项目工程内容明细报价,不得漏报,并按照内容完成项目。 五、质量和使用材料要求: 1、技术要求:采用国家优质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经由招标人工程师验收确定后方能使用 2、安装质量必须达到现场提供样板要求。 六、验收方式及要求 根据国家验收规范、按工程验收程序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七、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第40条执行,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中,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均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后建设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以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九、工程工期 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全部合同责任内容的施工工期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施工) 十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项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量达80%时,支付至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核定工程造价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核定造价的97%,余下的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技术和商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施工地点为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施工时间按使用方要求进行,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出要求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3、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守医院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因施工方操作错误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施工方全责赔偿。因本项目涉及钢脚手架作业项目,施工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业主方不承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方因违规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做好保护措施,保持施工地方物品干净整洁。 4、★投标人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5、★本项目不得转包和不得违法分包。 6、★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为了保证报价的准确:要求报价单位在报价前要联系甲方进行现场勘察。 8、★由于新院区刚投入使用:要求报价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时要在24小时内现场响应。 十三、其他 拟派驻的人员,如需更换,需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更换相同资质的人员。 1 65,716 标段
2 工程周期:项目施工需确保中标后45天内完成。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4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300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50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3号楼血透室专用水处理室改造项目 二、总预算:71063.11元 三、工程地点: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 四、主要工程项目要求说明: 1、项目施工需确保中标后45天内完成。 2、承包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施工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单位需按项目工程内容明细报价,不得漏报,并按照内容完成项目。 五、质量和使用材料要求: 1、技术要求:采用国家优质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经由招标人工程师验收确定后方能使用 2、安装质量必须达到现场提供样板要求。 六、验收方式及要求 根据国家验收规范、按工程验收程序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七、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文件第40条执行,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中,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均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后建设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负责。 八、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以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九、工程工期 完成本项目招标工程全部合同责任内容的施工工期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时间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施工) 十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项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量达80%时,支付至中标总价的70%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核定工程造价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核定造价的97%,余下的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技术和商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施工地点为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施工时间按使用方要求进行,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出要求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 3、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遵守医院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因施工方操作错误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施工方全责赔偿。因本项目涉及钢脚手架作业项目,施工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业主方不承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方因违规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施工期间做好保护措施,保持施工地方物品干净整洁。 4、★投标人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5、★本项目不得转包和不得违法分包。 6、★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为了保证报价的准确:要求报价单位在报价前要联系甲方进行现场勘察。 8、★由于新院区刚投入使用:要求报价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时要在24小时内现场响应。 十三、其他 拟派驻的人员,如需更换,需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更换相同资质的人员。 1 70,263.11 标段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本次施工地点为遂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内,施工时间按使用方要求进行,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出要求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投标人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本项目不得转包和不得违法分包。★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了保证报价的准确:要求报价单位在报价前要在24小时内现场响应。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8-15 15:35:50 ~ 2024-08-21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8-21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承超 18934008160

采购单位:广东省遂溪县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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