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增容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6000001002864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增容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6000001002864007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9-11 09: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9-11 09: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2864007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暂无数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8-21 19:18:12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9-11 09:30:00 | |||||||
公告性质 | 暂无数据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暂无数据 | |||||||
公告类型 | 暂无数据 | 评审办法 | 暂无数据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8-21 16:1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不到场参与开标会的,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 | |||||||||
公告发布媒介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公告源URL | 暂无数据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容桂)〔2020〕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增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增容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
(1)拆除胡锦超中学专用配电站10kV进线电缆YJV22-3x95共60米;
(2)新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1号专用配电站(SCB13-2000kVA)1间;
(3)在胡锦超职校2号专用箱变(更名后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号专用箱变)取消高压计量装置;
(4)自原有10kV精工线文华路电缆分支箱至新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1号专用配电站G01柜新建1回10kV电缆ZRYJV22-8.7/15kV-3Í150长65米;
(5)自新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1号专用配电站G03至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2号专用配电站G03柜新建10kV电缆ZRYJV22-8.7/15kV-3Í70长25米;
(6)10kV变电所:包括高、低压设备和变压器选型等;
(7)发电机房:发电机房的建筑工程和发电机组选型等。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办理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859,739.91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工程范围包括:
(1)安装工程:拆除原有电缆约60米,新建若干电缆及电缆头,新建高压柜G01~G05共5台,新建低压柜P01~P017共17台,新建直流屏1台,新建配电房与发电房内的线路、灯具、开关及接地等。根据供电部门要求,本工程需在配电计量柜内加装终端装置,相关装置由供电部门提供。须由承包方向供电部门申请相关终端装置并负责安装,并办理一应有关手续。
(2)市政工程:新建1层2列排管(行车)直线井1座、1层2列排管(行车)转角井2座,敷设1层2列电缆塑料管HDPE160约24米,1层2列电缆涂塑钢管DN150约30米等。
(3)建筑工程:配电房拆除原有木质隔墙并新砌砖墙,安装防火门,破除原地面并开挖新建电缆沟若干米;发电机房破除原地面并开挖新建室内地坪,新建台阶,发电机房配置500kW柴油发电机一台、供油系统(含1000L日用油箱一套(含200L柴油储量)及输油管)、排烟喷淋系统、接地系统、发电机组混凝土基础、排风导风槽、进风系统、环保降噪处理、发电机组出线桥架及控制电缆(电房停电信号引至发电机房控制屏)与低压电缆(发电房发电机控制柜至变配电房发电机联络柜)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监理单位及招标人提交已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为500kW)的供货单据(或购销合同)。在柴油发电机组供货时,中标人应保证已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为500kW)的规格和技术标准要与实施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相符。施工质量也应包括土建工程的基础设施治理工作,防止整体施工的返工和浪费。中标人自行考虑在施工前组织生产厂家、总承包单位及招标人实地考察和了解实际情况,确保已采购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为500kW)和土建之间更好地协调配合。还需生产厂家对柴油发电机房配电、通风、接地、供油、测试负载及供电系统等提供深化设计思路及方法,并将二次深化设计提交招标人审核后方可实施。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逾期可对中标人按每天¥5000元处以违约金,并在投标报价中扣除。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中标人须确保所实施工程内容满足“顺德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工程”办理消防验收所需。如中标人所实施工程无法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整改。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中标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为止。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如有)。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及②项资质要求: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国家能源局(或其下属的监管局)颁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注:建造师证书须按照住建部及注册所在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2 月至2023年 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土建类C2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页面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或网页截图),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2 月至2023年 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1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
4.9.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和《佛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注: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不到场参与开标会的,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标定标分离法 。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新西路25号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室 |
邮 编: 528300 | 邮 编: 528200 |
联 系 人: 梁工 | 联 系 人: 霍工、梁工 |
电 话: 0757-26380475 |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2 |
传 真: / | 传 真: 0757-86283490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bjzj_g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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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 |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 |
邮 编:528300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公告.pdf
- 附件名称 2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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