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蚌埠监狱民警及罪犯食堂2021年3月、4月蔬果等小批量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3.5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超1995522666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监狱民警及罪犯食堂20213月、4月蔬果等小批量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蚌埠监狱民警及罪犯食堂20213月、4月蔬果等小批量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本项目分为8个包,第1包:蔬菜豆制品类;第2包:冷冻禽肉类;第3包:咸货鲜肉鱼类;第4包:蛋类;第5包:其他类;第6包:干鲜类;第7包:调料类;第8包:猪肉类。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第1包为31-331日,其他包为31-430日。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90.55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2123

8、开标日期:2021225900

9、招标单位名称:安徽省蚌埠监狱,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

招标单位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52-3153668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国治街125

项目负责人:马超 ,联系电话:19955226665

11、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约定,收费金额:一包2472元,二包720元,三包3156元,四包1260元,五包78元,六包960元,七包420元,八包1800元。

12、公告期限:2021225日至2021227

13中标候选人:

1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禾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5906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4008.02

第三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玉胜副食品商行投标报价:156324.8

2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玉胜副食品商行投标报价:48570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589.2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000

3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玉胜副食品商行投标报价:2222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23530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7080

4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612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策俊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560

第三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玉胜副食品商行投标报价:85400

5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张萍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投标报价:5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350

6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张萍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投标报价:47923.5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871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策俊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486

7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蚌埠市龙子湖区张萍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最终报价:34180

8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妙管家农副产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26946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报价:13822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9955226665。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447271906@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安徽省蚌埠监狱,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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