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安全隐患整改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安全隐患整改。
2.2 项目编号:2363010302010058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理卷烟厂安全隐患整改,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工作内容:1.制丝车间、卷包车间钢格栅加装消火栓系统;2.复烤车间、制丝车间、卷包车间、复烤车间备料加湿库屋顶增加消火栓系统;3.五金库加装消火栓系统;4.标志灯更换等内容;
二标段主要工作内容:1.制丝车间、卷包车间和复烤车间联合工房外立面加装通向屋面的外挂楼梯;2.制丝车间、卷包车间钢格栅加装检修通道;3.卷包车间废支回收除尘风机更换;4.制丝车间、复烤车间除尘器风机电机更换;5.动力车间中水处理上部区设置气体泄漏检测装置;6.照明、电气线路等恢复和应急疏散指示牌、应急照明灯安装、线路铺设等内容;
三标段主要工作内容:1.复烤车间各办公室、休息室开设安全出口;2.制丝车间配料中心控制室、办公室安全整改;3.卷包车间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问题整改等内容。
2.4 项目地点:大理卷烟厂。
2.5 工期要求:
一标段:100天完成初验(自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
二标段:100天完成初验(自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
三标段:100天完成初验(自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
2.6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2年。
2.7 投资概算:约317万元(含税),其中一标段约85万元, 二标段约135万元,三标段约97万元。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在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同时对以上3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投标人在此次投标中可中标多个标段。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单独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评标顺序按一至三标段进行,前序标段评审结束后开始后续标段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未要求;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①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②取得年检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二标段:未要求。
三标段: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①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②取得年检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2)技术负责人:
一标段:投标人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①二级及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②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近一年内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技术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二标段、三标段:未要求。
(3)其他人员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至少拟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二标段未要求);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五)投标人承诺不存在未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导致网络安全事件或数据泄露,违反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可邮寄报名,具体事宜请详询招标代理公司。
若邮购,请扫描上述报名资料,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进行登记。
备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4.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以汇款或转账方式递交招标文件费的,须将电子回单和报名资料一同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招标文件费请从对公账户转出,在备注栏注明“招标文件费字样、项目名称”(例:招标文件费,XXX项目),请在转账或电汇时按款项用途单独汇款,否则,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建设东路191号大理卷烟厂2楼评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
招标代理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 系 人:王佳、田迪、蒋伟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