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219.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3641
预算金额219.94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血液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19.94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欣
公告正文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641 | 工程名称 |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641001001 | 标段名称 | 新建大连市血液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血液中心 | 填报单位 |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万鼎路北侧,和丰路西侧地块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李欣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62100925 | 2199400.000000元 | 80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 90.7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欣 | 王殊隐 | 林相鹏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62100925 | 20142101290 | 20192101516 | ||||||||||||||||||||
投标报价 | 2199400.000000元 | 2131300.000000元 | 2235024.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80天 | 80天 | 80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 | ||||||||||||||||||||
评审得分 | 90.72 | 74.77 | 72.4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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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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