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水务厂区加药间工艺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港水务厂区加药间工艺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加药装置、流量计等采购安装及相关配套设备安装,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
2.2交货地点: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保期:不少于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最高投标限价:875021.02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并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7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线上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时00分。
6.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和安大厦423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金港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A座23楼
邮 编: 221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金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3851390363 电 话: 1893668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