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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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6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764.02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2945003001 | |
建设单位: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 |
总投资(万元):1764.02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7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6日至2022年06月22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原件,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2.2 建设规模:拆除现有输水管线(DN1200×2),单管长度10公里;新建输水管线(DN1600×2),单管长度11.5公里;新建临时二次供水设施一处,规模为2万m3/日;新建应急二次供水设施一处,规模为10万m3/日;新建分区二次供水设施27处,规模分别为0.4~0.7万m3/日;直埋敷设供水一次网163.95公里,直埋敷设供水二次网544.32公里。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结束。 2.4 招标范围: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2.5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本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3监理机构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不含职称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姓名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未查询到的评标时不予认定。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2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及原件,采取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加入QQ群335801979获取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采购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联系人:高晓红 电话:0431-851191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277号 联 系 人:佟心 联系电话:0431-80564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箱:130000 2022年6月16日 ? ?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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