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竞谈项目A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n23gbj06-ja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女士0580-5113776
中标公司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竞谈项目A推荐的
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N23GBJ06-JA)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7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详见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详见附件,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附件,质量:满足,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项目负责人:侯依玲/;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的评标情况:满足;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详见附件
三、其他
详见附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舟山)
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赛丽广场10幢301室、40
1室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舟山定海惠飞路600号
联系人: 侯女士
电 话: 0580-511377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Y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
次集中采购竞谈项目A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ZN23GBJ06-JA)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竞谈项目A评审工作已
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
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
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
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 号" | 包 号 | 分包名称 | 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 | 排 序 | 投标报 价(元) | 质量( 售后服 务承诺 ) | 服务期/ 交货期/ 工期 | 资 格 能 力 | 1 评审 情况 |
ZN23GB J06- GJF01 | 包1 | 舟山综能年 度常年法律 顾问项目 | 浙江六和( 舟山)律师 事务所 | 1 | 60000.00 | 满足采 A | 满足采 购文件 | 满 足 采 购 文 件 | 综合 排序 第一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幺提屮。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摄标活动有着直接利
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
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
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
进行。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管理部
电话:0580-6253741
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宅月十七日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
次集中采购竞谈项目A
否决原因公示
(采购编号:ZN23GBJ06-JA)
各投标人:
国网(舟山)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批次集中采购
竞谈项目A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评审有关主要否决原因公示如
下。
序 号 | 未进入详评原因 | 未实质响应的投 标人数量 | 未实质响应的投 标文件份数 |
1 | 文件签署 | 1 | 1 |
合计 | 1 | 1 |
特此公示。
舟山启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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