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富阳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项目名称: 《富阳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富阳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3号)文件精神,按富阳区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局需尽快采购申报方案编制单位开展编制工作,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专业性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条“(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编制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已成功支撑富阳入选上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名单,且获得财政专项奖励资金,本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的主题为“共富大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其中的重点内容,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深度参与省内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相关政策制定、决策咨询、规划编制等工作,并且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为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明确的全省GEP核算统一组织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经专家组讨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2款规定,适合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三、公示期限
2023年3月30 至 2023年4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专家论证名单: 叶飞良 、叶雪娥、何文妹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林强
联系电话: 13968141488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1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赵靓
监管部门电话: 0571-61772959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304.5 KB
采购人: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项目名称: 《富阳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富阳区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编制项目和中期调整方案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3号)文件精神,按富阳区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局需尽快采购申报方案编制单位开展编制工作,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专业性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条“(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编制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已成功支撑富阳入选上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名单,且获得财政专项奖励资金,本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的主题为“共富大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其中的重点内容,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深度参与省内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相关政策制定、决策咨询、规划编制等工作,并且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为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明确的全省GEP核算统一组织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经专家组讨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2款规定,适合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同人广场C座
三、公示期限
2023年3月30 至 2023年4月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专家论证名单: 叶飞良 、叶雪娥、何文妹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陈林强
联系电话: 13968141488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1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赵靓
监管部门电话: 0571-61772959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30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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