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土库曼斯坦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土库曼斯坦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进出口业务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附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曹先生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88601948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国际联运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TUR-ZJ-CL-20230129.doc国际联运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TUR-ZJ-CL-20230129.doc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土库曼斯坦项目物资
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编号:TUR-ZJ-CL-20230129
2023年1月
目录
目录2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8
第三章评审办法11
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13
第五章进出口货运合同格式24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土库曼斯坦项目物资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编号:TUR-ZJ-CL-20230129
竞争性谈判条件
土库曼斯坦项目物资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谈判条件,我公司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方)现组织竞争性谈判,邀请具备条件的国际物流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概况:项目方一批设备、配件等,拟采用铁路集装箱运输方式,运往土库曼斯坦。具体工作包括:接/提货、堆存、装箱/车方案制作审批、装箱/车、加固、转运、全程国际联运、单证传递、报检、报关、转关、车皮返空、办理货物商检证书以及办理货物消毒证书等所有工作。预计运输量为3个40尺集装箱和3组6个20尺集装箱,结算金额以实际运输箱量结算。
2.2最高限价:有。40尺集装箱不超过106,000.00万元/车(人民币元,下同),20尺集装箱不超过117,000.00万元/车。2.3交货地点:承运商指定地点(货物在项目方成都库房装集装箱后由项目方负责运送到承运商指定交货地点)。
2.4交货时间:本批次货物已全部具备拉运条件,预计2023年2月开始交货,最迟不超过2023年3月20日,具体时间以项目方要求为准。
2.5目的地:土库曼斯坦列巴普州法拉普火车站(Ж/ДстанцияФарап代码:750203)转巴笑拉克火车站(车站代码:750222)
2.6运输周期:每箱/车货物自提货/交货之日起运输周期不超过75个日历日。
2.7装箱/车要求:在确保货物绝对安全的情况下,巧装满载。如配载后单箱/车未达到项目方的满载要求,项目方有权不发运该车/箱或补足货物至满载后继续发运。
2.8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2.9履约保证金:无。详见合同条款。
2.10其他要求:
2.10.1要求承运商指派专业人员到项目方成都仓库按照装箱方案进行装箱指导并对具体装箱事宜和质量负责。
2.10.2按照途径国、目的国要求进行防疫消杀,并负责出具要求的证明文件。
2.10.3按照目的国要求出具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2.10.4按照项目方要求的格式在每天16时(含节假日)更新并书面报送准确的运行信息。
2.10.5按照项目方要求制作运单等各种书面资料。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服务商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内企业,未在名单内的企业谢绝参加本次谈判。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服务商正常经营,财务情况良好,有能力独立组织并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3.3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项目方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项目方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4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诉讼及仲裁;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3.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本次谈判。
3.6经在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同类型网站查询,服务商在谈判当日存在以下情况,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3.6.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2服务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3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2日内可通过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服务商异议或项目方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服务商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和递交
5.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格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设置数字密码。
5.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2.1递交方式:本次谈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有意向的潜在服务商应当在2023年2月2日17时前(以系统显示的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发送谈判响应文件至gjgcjckywb@cnpc.com.cn。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2.2潜在服务商送达谈判响应文件意味着报名参加本次谈判,无正当理由不得退出正式谈判。项目方将对潜在服务商不参加正式谈判的行为进行评估,可以要求该服务商进行书面解释。认为其有干扰正常谈判秩序或其他违纪或干扰项目方正常工作的情况,视情节轻重对该服务商进行警告、直至报中石油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停止其交易资格等处理。
6.谈判方式
6.1谈判方式:此次谈判采购项目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进行。
6.2谈判时间:2023年2月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3谈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8.联系方式
项目方: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路6号
邮编:610051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028-86019488
监督电话:028-86019646
9.其他
9.1疫情期间谈判中心谢绝服务商来访,有问题通过信息化方式沟通解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9.2特别提醒:
9.2.1请潜在服务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与项目方联系人进行确认,保证项目方已收到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项目方不会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前向服务商索要谈判响应文件的密码。
9.2.2服务商应当安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人参加本次谈判,如与谈判响应文件所载不一致的,谈判将会被拒绝。
9.2.3谈判时长预计为60分钟。服务商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因服务商不能及时接听电话、通话质量差等原因造成服务商不能正常参加电话谈判,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服务商负责。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2023年1月29日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报价方式 | 直接报价 |
服务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要求中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 不接受 |
服务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项目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2)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服务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服务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0)法律法规、竞争性谈判公告或服务商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
文件异议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一日前一次性提出; |
开标/结果异议 | 服务商对谈判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 |
分包 | 不允许 |
偏差 | 本项目不接受负偏差 |
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服务商异议或项目方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服务商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40尺集装箱不超过106,000.00万元/车(人民币元,下同),20尺集装箱不超过117,000.00万元/车 |
报价有效期 | 谈判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以下谈判响应文件组成中*条款的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谈判将被拒绝。*1.承诺函,请按照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规定填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表*4.国联联运及安全保障方案*5.谈判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6.其他资料(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2)服务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请勿擅自更改格式或者不按照规定填写。服务商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清晰可辨认,若因服务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谈判被否决。 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及签署:(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份。(2)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不适用。(3)页码编辑要求:封面为首页,除封面开始插入页码并编制连续页码和目录。(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服务商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 | 设置数字密码。项目方将在谈判现场索要密码。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项目方按规定组成 |
评审 |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评审小组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网址、政府相关网址和集团公司相关网址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复核;服务商须承担网络复核不一致的后果(如无效认定、否决投标、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虚假谈判等失信投标认定及其相应的惩戒)。 |
否决谈判资格 | 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资格: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谈判文件的偏差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报价修正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服务商书面澄清确认。服务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谈判资格:(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谈判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服务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小组不接受服务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审小组对服务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服务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的要求。 |
预选成交服务商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期限:不少于1日 |
预选成交服务商履约能力审查 | 预选成交服务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项目方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按合同条款执行 |
签订合同 | 依照项目方的要求、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服务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服务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方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项目方造成损失的,该服务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
对服务商的纪律 | 服务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谈判或者与项目方串通参与谈判,不得向项目方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承揽项目,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承揽项目;服务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
踏勘 | 不组织潜在服务商自愿踏勘,请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并与联系人电话联系。所有费用自理。 |
预选成交服务商考察 | (1)项目方保留对预选成交服务商现场考察的权利。(2)考察的内容是对服务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项目方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确认。 |
法律责任 | 服务商应保证谈判机构和项目方免于被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如发生该情况,服务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保密规定 |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限本次谈判使用,服务商不得对外泄露、公开或传播,违法保密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项目方带来的损失由泄密服务商负责相应赔偿。 |
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 | 项目方拥有本套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
第三章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评审小组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审查,审查合格的同时价格最低的为推荐预选成交服务商。
2.评审程序
2.1评审流程:本次谈判按初步评审和议价比价两阶段进行。
2.2潜在服务商数量要求:报名参加谈判的潜在服务商数量≥3时,项目方组织进行谈判;否则,项目方修改相关条款,进行第二次挂网;第二次挂网仍不满足数量要求的,项目方按有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或采用其他合规方式进行采购。
3.初步评审及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说明 | 响应/偏差 |
1 | 形式评审 | 服务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同,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出口物资合格物流服务商名单》内企业 | |
2 | 响应评审 | 报价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3 | 企业信用信息/失信被执行人 | 评审现场查询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4 | 运输及安全保障方案 | 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符合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方案 | |
5 | 运输周期 | 运输周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6 | 其他 | 谈判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服务商应完全响应上述评审内容,否则谈判将被拒绝。
4.议价比价评审及标准
4.1初步评审通过的服务商进入议价比评审。如初步评审中,出现不合格的潜在服务商,导致进入议价比价评审的服务商<3时,由评审小组判定剩余服务商是否具备竞争性,如具备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并推荐1名预选成交服务商。如不具备竞争性,不再推荐预选成交服务商。
4.2本次谈判的议价比价评审采取两轮报价方式进行。首轮报价由服务商随谈判响应文件报送;末轮报价由服务商在谈判现场报送。若出现末轮报价的最低报价有相同的情况,由最低报价的服务商再进行一轮报价。
4.3评审小组发现服务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服务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服务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服务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谈判资格。
5.定标原则
5.1评审小组应当将末轮次价格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该项目的预选成交服务商。
5.2如果推荐预选成交服务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项目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小组重新确定新的预选成交服务商,参照原预选成交服务商报价定价。
5.3项目方有权按照服务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预选成交服务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失信行为、违法行为等情形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由项目方视情节和损失确定。
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土库曼斯坦项目物资
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竞争性谈判编号:TUR-ZJ-CL-20230129
2023年1月
一、承诺函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我公司已仔细研究了土库曼斯坦项目物资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项目(谈判公告编号:TUR-ZJ-CL-2023012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表》中的报价提供国际联运服务和履行相应的HSE管理职责,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为此,我公司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谈判,不再分包,有能力独立组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
2、我公司目前正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服务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3、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影响本项目履约的诉讼及仲裁;与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无重大法律纠纷。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本次谈判。
5、承诺在提供运输服务的的过程中,如发生货损、安全环保事件等意外情况,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项目方。无论责任如何划分,承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货损等情况继续扩大或恶化。
6、我公司确保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要求提供的文件和其他资料完整、真实和准确,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同意提供按照项目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项目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如我公司承揽本项目工作,我公司在收到商谈结果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项目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项目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收到商谈结果通知书后,即开始进行必要的准备,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8、我公司已仔细阅读《谈判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照执行。如承揽本项目工作,在合同签订的同时,签署《谈判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否则项目方有权终止合同签订。我公司保证诚信谈判和承揽本业务,若发生失信行为,我公司接受项目方进行失信行为惩戒。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服务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托权。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三、报价表
(编号:TUR-ZJ-CL-20230129)
序号 | 货物品名 | 交货地址 | 出境口岸 | 目的站 | 40尺 单车运费 | 40尺车数 | 20尺 单车运费 | 20尺车数 | 合同总价(元) | 周期 (日历日) | 报关口岸 | 备注 |
1 | 详见运输清单 | 土库曼斯坦法拉普转巴笑拉克车站 |
备注:
1、报价必须为固定值,以元为单位;本次谈判设有最高投标限价(40尺集装箱不超过106,000.00万元/车,20尺集装箱不超过117,000.00万元/车),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或以下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价应为含增值税价。单车运费包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工作的对价。合同总价=40尺单车运费×车数+20尺单车运费×车数。
3、服务商必须充分考虑并保障在各项安全环保费用不减少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谈判报价。
4、本次谈判不接受多个报价和选择性报价;除另有约定外,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报价表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条款具备同等效力。
6、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报价。
服务商名称:(盖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四、国际联运及安全保障方案(盖公司章)
1.国际联运方案
1.1简述车型、配载方案。(不适用,按照项目方提供的最终清单,以铁路装箱标准进行配载。)(注:运输方式为公路普货、超限、铁路敞车、平板车、棚车适用;铁路集装箱不适用,按照项目方提供的最终清单,以铁路装箱标准进行配载。)
1.2简述路线,操作流程和运输周期。(服务商要充分考虑近期因疫情、天气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延误和等待时间。)
2.安全保障方案。
2.1服务商负责从起运地接货开始、直至货物运抵目的地的整个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
2.2简述国际联运全流程中的各种风险,含吊装、堆存、装卸、环保等。
2.3简述制定的风险应对措施。
2.4简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谈判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
服务商向项目方做出以下承诺:
一、服务商严格遵守项目方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廉洁合规管理要求,没有违反中国石油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管理规定,并响应合同的诚信合规条款约定。
三、服务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合同约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购买相应的法定强制性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四、服务商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应主动将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与项目方及其它中国石油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案件情况,以适当方式报告项目方合同签约单位;合同履行期间,服务商及其关联公司与项目方及其它中国石油所属单位的之间纠纷案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服务商应严格遵守项目方及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商业秘密和敏感商业信息的管理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敏感商业信息均不会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目的,同时,服务商将会严格要求和约束服务商员工相关行为。
六、服务商已经知晓该合同工作量为测算预估,但是合同执行的具体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服务商对此不确定性风险已经知晓,并承诺不得因合同没有全部履行或金额问题而追究项目方责任。
七、服务商严格按照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合同约定的责、权、利条款执行,服务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权利义务。
如果服务商违反承诺相关内容,或者项目方发现服务商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形,项目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中止或单方解除双方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承诺人:(盖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六、其他资料
(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合同编号:国际工程公司(运字)2023第()号
进出口货运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国际工程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目录
1总则1
2托运货物名称、规格、数量1
3运输方式、费用及结算方式1
4包装要求2
5货物起运地、到达地2
6合同履行期限3
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3
8货物装卸责任、方法3
9领取货物及验收3
10双方的权利义务4
11.权利瑕疵担保7
12违约责任7
13不可抗力9
14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0
15争议的解决11
16诚信合规11
17通知与送达13
18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14
19保险条款14
20其他约定15
21附件15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住所:成都市猛追湾街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84196322K
法定代表(负责)人:郑重
乙方: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土库曼斯坦项目设备、配件及化工料采用国际联运方式从xxxx运抵土库曼斯坦法拉普火车站/亚希杰配货物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托运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毛重(KG) | 包装外形尺寸 (长X宽X高)(MM) | 包装形式 |
1 | 详见清单 | / | / | / | / | 详见清单 | / |
3运输方式、费用及结算方式
3.1运输方式:国际联运运输
3.2运输费用总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元。
3.3运输费用为:
3.3.1费用构成详见第21条运输服务价格表,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交接单/工作量为依据,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3.3.2价格为含税价,接受零税率发票。
3.4结算方式:选择下列第3.4.2.2种方式。
3.4.1一次总付:合同履行结束后/日内,支付运输费用总价。
3.4.2.分期支付:
3.4.2.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运输费用总价的/%;
3.4.2.2(按照进度支付):每批次货物安全运达后,甲方收到乙方的到站通知并经收货方确认到达货物无误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及时在财务挂帐后,分期向乙方银行转账或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乙方需同时接受上述两种付款方式。
3.4.2.3货运结束后/日内,支付运输费用总价的/%。
3.5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4包装要求
4.1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包装,没有规定的,应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具体要求:本合同项下,如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对有关货物进行包装整改、加固,产生的焊接材料、人工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承担。委托行为应见书面通知。
4.2费用承担:如乙方报价之前已明确货物需要进行整改才能满足运输要求的(包含加固材料),费用应当包含在乙方商务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包装整改费用、材料费等。
5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货物起运地:。
货物到达地:土库曼斯坦法拉普/亚希杰配
收货人:Филиал"ЧуанцинскаяБуроваяИнженернаяКомпаниясОграниченнойОтветственностьюприКННК"вТуркменистане
收货人联系人:穆拉特(Мурад);娜尔吉斯(Наргиза)
收货人联系方式:+99365580286;+99365587351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及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合同生效期为商谈结果通知书下发之日。
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7.1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将货物及时安全运输至目的地。
7.2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承运期间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3其他:/。
8货物装卸责任、方法
8.1货物装卸责任:选择下列第8.1.3种方式。
8.1.1由甲方负责装卸。
8.1.2由乙方负责装卸。
8.1.3其它方式: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指定口岸,乙方负责装卸。
8.2货物装卸方法:叉车或吊车。
9领取货物及验收
9.1领取货物:选择下列第9.1.2种方式。
9.1.1乙方自提,提货地点为/,提货时间为/。
9.1.2甲方送货,送货地点为双方约定送货时间为双方约定。
9.1.3其它方式:/。
9.2验收:
9.2.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货到后当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的,应在货到后1-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乙方,应视为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
9.2.2验收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和重量是否和货物交接清单相符,货物的外部尺寸是否和交接清单相符,若无异议,乙方在交接清单中就货物的外包装情况、包装件数等进行签字确认并盖章。
9.2.3验收地点:
9.2.3.1交货验收;乙方指定收货仓库验收。
9.2.3.2收货验收:法拉普亚希杰配。
9.2.4验收方法:选择下列第9.2.4.1种方式。
9.2.4.1件交件收。
9.2.4.2集装箱重箱及其他施封的货物凭封志交接。
9.2.4.3散装货物磅交磅收,计量用磅应经计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周期内。
9.2.4.4其它方式:/。
9.2.5验收时,甲乙双方代表都应在场,验收完毕后由乙方出具验收报告,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10双方的权利义务
10.1甲方的权利义务
10.1.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10.1.2检查乙方运输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10.1.3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但应支付相关费用。
10.1.4甲方托运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乙方。
10.1.5有权对乙方车辆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或违反装卸车、拉运有关规定的,有权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权终止合同。
10.1.6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10.1.7其他约定:托运的货物须符合《公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
10.2乙方的权利义务
10.2.1按时自行负责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10.2.2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10.2.3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的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10.2.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
10.2.5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坠落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2.6运输危险品必须提供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及相关证件。
10.2.7运输车辆应证件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运输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
10.2.8乙方在甲方厂区内装运货物的,如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0.2.9其它约定:
10.2.9.1根据甲方提供的箱单,及时安排专人到货源地进行数据复核、运输及防盗包装整改指导,出具整改图纸和具体的方案,并在包装完成后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箱装货件包装应按照国家包装标准要求;裸装件上如有转动、活动件及捆绑的其他部件必须牢固固定,确保其在运行中不散件、不脱落、不转动)。10.2.9.2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定,货件装载加固时,需设置加固栓的(环、钩等),由乙方技术人员提出方案并落实。
10.2.9.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格式制作包装唛头,拍取货物装载前后的清晰照片。
10.2.9.4货物抵达国内起运地后,若发生的小工作量包装整改,由乙方负责。
10.2.9.5货物发出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运信息,到站后及时发出书面到站通知,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发其他人员。
10.2.9.6根据甲方要求制作报关、运单等单据,甲方未明确指示的,乙方应按有利于甲方的原则办理,但不得违法或违规操作。相关单据需甲方经办人员确认后方可继续办理。乙方在货物报关发运后30天内完成结关手续,将运单/提单等资料交至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扣留相关单据。
10.2.9.7负责相关各国内起运地场地、设备的提供,以供甲方货物集结。不超过15天的仓储费已包含在运费内,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在国内起运地堆存超过15天的,则超过15天的仓储费经双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10.2.9.8负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及包装情况,做到合理配载、加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10.2.9.9负责货物在途防潮、防火、防盗、防腐蚀、防污染等。装卸货物时,不得野蛮装卸、损坏货物或包装。
10.2.9.10负责协调监督国外段运输工作。
10.2.9.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货物转委托他人运输;
10.2.9.1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清单后,无特殊情况的,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归类等报关准备工作,如需要甲方提供进一步信息的,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与甲方人员联系。乙方须尽到合理审核通关单证的义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修改、补充相关单证、资料。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单证后必须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10.2.9.1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对货物预先进行归类,如出现税号争议,应依照海关认定为准。因归类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无法顺利通关,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海关协调处理由此引起的问题。
10.2.9.14乙方须对整个通关过程负责,乙方需按照海关、商检规定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迅速办理各项委托事宜,避免出现延误货物运输的情况。在报关过程中由于单证、货物查验以及海关、商检临时增加监管要求等情况导致货物无法正常通关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按海关、商检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10.2.9.1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格式和要求,在货物报关后将报关时间、报关金额等相关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
10.2.9.16甲方负责购买货运运输保险,运输途中若出现货损、偷盗等情况,乙方须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提供保险索赔所需相关过程性资料。
10.2.9.17乙方合同履行期限内,价格不受铁路运输费用波动及汇率变化的影响。
10.2.9.18公路口岸拥堵,属于有经验的物流服务商可以预测的情况,视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10.2.9.19合同在新冠疫情期间签订,除口岸爆发局部疫情外,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1.权利瑕疵担保
11.1乙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
11.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法院或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的违约责任:
12.1.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12.1.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0.3%的违约金。
12.1.3即使甲方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乙方也无权留置运输货物。
12.1.4其他约定: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
12.2乙方的违约责任:
12.2.1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运输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3将货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发生逾期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4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2.5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5.1不可抗力;
12.2.5.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12.2.5.3货物的合理损耗;
12.2.5.4甲方或收货人自身过错;
12.2.6其他约定:
12.2.6.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准时运抵目的地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晚到货物总运输费用0.1%的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2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2.6.2乙方将货物错(误)运到货地或错(误)交收货人的,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晚到货物总运输费用0.1%的惩罚性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2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2.6.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货物的,如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失,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直接、间接损失(甲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险赔偿应扣除)外,另承担损失额10%的惩罚性违约金。12.2.6.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运输方式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10%的惩罚性违约金。
12.2.6.5乙方通知甲方运输时间、地点后,如有变更,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含甲方由此另行安排运输而额外支付的运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
12.2.6.6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包装、装载加固方案不符合相关运输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2.6.7乙方提供的运行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及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6.8乙方原因造成报关单、运单错误、遗失或未及时返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6.9乙方原因导致空载、浪费运力等情况产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6.10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6.11货物的知识产权权属和利益归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所有,乙方应对其进行保密、有效管理和保护。因乙方泄密、管理不善或私自转让等行为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成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解决和赔偿。
12.2.6.12商谈文件,往来函件等所有过程性资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13不可抗力
13.1下列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4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4.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权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的合同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4.3.1甲方解除合同条件:
14.3.1.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4.3.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4.3.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的。
14.3.1.4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日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14.3.1.5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4.3.1.6其他约定:
14.3.1.6.1甲方有权提前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就乙方于该解除日之前已经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向乙方进行支付,并酌情对乙方直接损失予以相应补偿。
14.3.1.6.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甲方书面要求其限期整改,乙方在该期限届满后仍未开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4.3.1.6.3乙方被工商、运输等部门吊销相关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4.3.1.6.4如因遭遇运输口岸关闭或爆发局部疫情造成封闭隔离等管控情况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属于本合同13中规定的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制度的情形)发生时,乙方如未能在价格有效期起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且乙方免费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地点;也可以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继续履行本合同。
14.3.2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4.3.2.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4.3.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4.3.2.3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的。
14.3.2.4其他约定:/。
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4.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4.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4.4.3一方依据法定或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
14.4.4其他约定:/。
1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15.1方式解决:
15.1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成都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15.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协商解决。
16诚信合规
16.1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活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
16.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给予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
16.3乙方承诺不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及甲方关于其工作人员及亲属利用中石油平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管理要求,即乙方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联系人亦非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属。在本合同招标(谈判)、订立、履行的任何时点,若发现前述关联关系,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
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与说明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4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等。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__5__日内,乙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
16.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乙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6.6因乙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乙方应保证甲方免责,同时,甲方有权视乙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措施,包括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6.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乙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同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提供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商或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购买工程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如乙方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甲方纪检部门联系人:汪广
联系电话:028-8601964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川庆大厦国际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17通知与送达
17.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
1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17.2.1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甲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28-86011913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
邮政编码:610051
电子邮件:
17.2.2(乙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17.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7.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17.3.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7.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17.3.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17.4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17.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
18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权、利关系详见双方签订的《国际联运物流服务合同HSE协议》。
19保险条款
19.1乙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定要求,依法为员工提供社会福利保险,并根据服务项目情况,购买以下商业保险并承担其费用,如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病故等情形,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因此对第三方承担了责任,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包括但并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费用以及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和公证费等一切费用)。
19.1.1乙方人员意外伤害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人。
19.1.2乙方人员意外死亡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人。
19.1.3雇主责任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人。
19.1.4公众责任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
19.1.5交通意外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人。
19.1.6大病医疗险:赔付额不低于__/___万元/人。
19.2.在提供本合同服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述保单的复印件。如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购买保险证明资料、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工作,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3乙方办理保险的有效期为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19.4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发生保险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并将保险事件和理赔结果及时通知甲方。
19.5.乙方没有购买相关保险,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后而产生的补偿费用、损失赔偿等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相关费用进行评估,并在结算费用时先行扣除,待乙方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后,再返还扣除费用的本金。
20其他约定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附件
21.1出口运输服务价格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进出口货运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乙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国际联运物流服务HSE协议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签订时间:年月日
国际联运物流服务HSE协议
总则
第一条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联运物流服务,双方已签订《进出口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国际联运物流服务项目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明确相关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国际物流服务中的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的原则,现就“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以下简称“HSE”)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签署完成后,物流服务过程中的所有涉及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由乙方负责。
项目概况
第一条项目名称:(2022)年度国际联运物流服务HSE协议
第二条项目范围:参见《进出口货物运输合同》
第三条项目主要内容:为甲方提供物流、报关、清关等服务。包括各种运输方式。
第四条合同期限:本协议自《进出口货物运输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履约承诺
第一条甲方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海外过境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及有关HSE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第二条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2.承诺严格遵守过境国、停靠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有关HSE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
4.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配置有与业务要求相匹配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环保投入和资金保障
第一条甲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环保(HSE)、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主合同,保证将安全环保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第二条乙方有义务为本单位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险的相关要求。
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一条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第二条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三条乙方应按规定指派项目安全负责人员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运输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乙方负责对其从业人员开展HSE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应掌握必须的专业知识,了解必要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条乙方负责对其应持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取证培训,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如甲方送货,甲方负责将货物安全送达乙方指定地点(港口,车站等),并对车板交货前的货物、车辆和人员安全负责;如乙方提货,乙方负责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并对提货过程中的货物、车辆和人员安全负责。
第二条乙方应对甲方的货物在港口堆场(车站/仓库)的装卸、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第三条乙方应当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合理摆放,对装载是否符合运输标准,绑扎固定和摆放是否安全可靠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在履行物流服务过程中,必须确保物流业务全过程的安全。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在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违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物流费用中扣留。
第六条乙方在履行物流服务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暂停乙方与甲方的业务。
第七条乙方应对进入港口堆场(车站/仓库)的甲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要求进入人员严格遵守港口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在甲方属地范围内,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否则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事故应急救援
第一条应急准备
1.乙方应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乙方应定期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开展相关演练。
3.乙方应配齐相应应急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防洪防汛、医疗急救药品、担架和环保应急物资等。
第二条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事故救援
1.发生运输安全、环保事故后,乙方人员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对环境的影响和财产损失。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接到乙方协助事故处理的请求后,甲方应利用自身资源给予协助。
第四条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结案后,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承担各自责任。
合同效力
第一条本协议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保存三份,乙方保存一份。
第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主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解决。
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甲方(盖章):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公司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 2022年 月 日 |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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