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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THGC-202278-ZB0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线路全长162.368km,全线共设汕尾、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汕头站共计7座车站,其中汕头、汕尾站为既有站,陆丰南站、陆丰东站、惠来站、潮南站、汕头南站为新建站;设独立基站31站,中继站7站(全部与基站合设),电气化所亭11站(含2站与基站合设),直放站30站(其中隧道外15站、隧道内15站)。
2.2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2)正线数目:双线;
(3)正线间距:5米;
(4)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
(6)最大坡度:20‰,困难地段不大于30‰;
(7)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8)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9)调度指挥系统:综合调度集中;
(10)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范围:
2.3.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风雨灾害监测系统、地震预警监测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含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SSSDKF标段自购物资设备第五批次招标(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