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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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D1305000277110853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D1305000277110853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包含项目的工程设计(设计中需充分考虑原一期脱硫脱硝的设备利旧)、制造、供货、土建施工、建筑安装、调试。总承包范围包括备用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与原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的衔接、原一期利旧设备设施材料的改造,交钥匙工程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4 09:00 至 2023-08-1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5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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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JZEG-FF-23-A-G-01628 招标公告名称: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炼焦车间备用脱硫脱硝除尘项目EPC总承包(第2次招标)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D1305000277110853001001 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现更正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各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书无效)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各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无效)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3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注:①如未有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②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1月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2018年8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废气量不低于20万Nm3/小时且为焦炉烟道气钠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工艺的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如果合同未体现废气量不低于20万Nm3/小时或焦炉烟道气钠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工艺,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