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二期及彩虹花田基础设施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xh2019-jzq-005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鑫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2-2277528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9/02/26
公告正文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二期及彩虹花田基础设施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二期及彩虹花田基础设施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tjxh2019-jzq-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穆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22775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南大道2号401室

联系方式:王鑫 13102007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穆女士 022-2277528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本工程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实行监理。

第一部分: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水源涵养林二期监理

地点:蓟州区于桥水库南岸工程内容:地形整理、管道安装、苗木栽植及养护

建设规模:约7000亩

第二部分: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彩虹花田基础设施监理地点:蓟州区于桥水库南岸

工程内容:地形整理、田间道路、植草沟、挡土墙等

建设规模:约4300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出具2018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出具2018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3.投标人须提供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7.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2月02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 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