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消防水、消防电及剩余消防、水电预留预埋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s-2023-023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消防水、消防电及剩余消防、水电预留预埋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

消防水、消防电及剩余消防、水电预留预埋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S-2023-0230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工程专业分包需求,对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所建设项目消防水、消防电及剩余消防、水电预留预埋工程:
包件一ABCE、附属配套1、卡口1消防水及项目消防电(不含预留预埋)
包件二DFG、室外、水泵房、垃圾房、卡口2、卡口5消防水及剩余消防、水电预留预埋
(2)实施周期:
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及总体施工计划要求为准;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实际要求及总体施工计划要求为准。
(3)其它具体情况详见GZS-2023-0230招标编号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5日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请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05日下午4时至2023年10月10日下午4时,在鲁班平台劳务频道线上参与投标响应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汇款时须备注“新海港GZS-2023-0230标书费”,电子版银行回单须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实施单位地址,递交方式:详招标文件。 。
线下开标需按要求递交密封书面纸质版标书,如未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16:00
开标地点: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金沙湾四路与滨海大道交汇处南100米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所建设项目
邮编:570300
联系人: 廖梦娜
电话:19983459622 传真:/
电子邮件: 173342350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户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海南)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0110101956005120001
联行号:1031 0000 00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