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4-ZH1CFCY-239
项目名称:珠海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8,38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398,38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8,382.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完成项目所有技术服务并通过项目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的形式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为大数据模型应用服务及服务基础环境搭建服务,项目具体合同分包规则如下: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应当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响应文件中还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否则声明无效;②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所在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6.本项目最高限价:?1,398,382.00。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 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用户需求书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
8.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5、6号楼
联系方式:0756-2138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288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
电 话:0756-2882701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