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监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5114
致: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本项目智能化及机房系统安装工程须由具备信息系统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若不具备该资质,须将机房系统安装工程监理分包给具备该资质的监理单位,且需征得本合同委托人同意,智能化监理费35万元,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本合同监理人支付给分包监理单位。”现修改为“本项目智能化及机房系统安装工程须由具备信息系统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工作,监理人若不具备该资质,须将智能化及机房系统安装工程监理分包给具备该资质的监理单位,且需征得本合同委托人同意,智能化及机房系统安装工程监理费35万元,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本合同监理人支付给分包监理单位。”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项目业主: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