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道新建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云斌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军挺1342937385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交易登记号:24GC05010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道新建工程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象发改审批[2023]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489万元,其中工程费(建安+设备购置费)造价5343.98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15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建2万m³/d水厂。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水厂1座、取水口1处,DN600原水管线400米,DN500~DN600供水管线1700米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其中水厂部分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池、V型砂滤池、加药间、反冲洗机房、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排泥水池、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生产辅助用房、生产管理用房等附属用房。建设地点:象山县鹤浦镇樊岙水库下方现状水库管理处地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材料、设备安装)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3服务期限本合同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同本项目施工合同要求540日历天 

2.4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5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请于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xiangshan.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操作指南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 0574-65733566)。

5.2 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3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s://xiangshan.hibidding.com/web/home)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工程建设-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login)。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凤落路16号

联系人:郑云斌

联系电话:13777955000

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315700

人:史军挺张佳萱

   机:13429373850

单位电话:0574-65773759

电子邮箱:675972087@qq.com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41229900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123090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

 202412191700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412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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