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96
预算金额756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8257205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惠淳024-311259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96
二、项目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区沙岭街道松岭路9号
中标(成交)金额:7,56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
服务类
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拟采购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饮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在学校监督和管理下全面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 杏坛龙江湖分校(远大分校)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教职工约80人,学生约850人。教师餐费国家财政补贴11元/人/天,教师自费3元/人/天。学生餐费13元/人/天。自主缴纳。学生就餐天数为205天,教师就餐天数为220天。 (二)人员管理 1.中标人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其它学校管理制度,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4.采购人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三)现场管理 1.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决定。中标人需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 2.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中标方进行处理清运,需保证及时、卫生,不对学校环境产生污染。 3.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指定人员盘点固定资产,列出详细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服务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堂服务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入校人员符合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 5.中标人应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建立、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食堂升级改造,需共同协商,具体内容如果超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7.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 8.食堂产生的水、电费用由餐饮公司自己承担。 9.学校每年做食堂餐饮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6%,学校有一票否决权。停止与餐饮公司合作,并解除合同。 (四)中标人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负责提供甲方教职工早、午餐,学生午餐。 2.需保障临时加班、会议、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及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的正常用餐。 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4.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5.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他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6、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各个食堂餐饮责任险。 7.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8、能够圆满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早餐:面食两种及以上、鸡蛋一枚(可不同烹饪方法)、粥品两种及以上(或其它汤羹类)、小菜两种及以上(非冷拌类); 午餐:一荤(每周需保证牛肉、猪肉、排骨、鱼虾等食材的运用,且主食材占总量的80%以上)、一荤素搭配、一素、米饭、面食。 10.菜品搭配营养均衡、健康合理,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采用健康、科学的烹饪方式,控制油炸食品的食用频次,限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使得菜品种类多样化。每周需提供每餐每种主副食的食材标准计量且备注营养含量的食谱,每周五放学前向家长公示。 对学校少数民族教师、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菜品能够满足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食堂卫生标准:招标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殿文、崔涛、王美玲、骆德彪、谭幕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2,520,000.00元/年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辽财采【2017】511号文件*3年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1,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杏坛中学龙江湖分校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旗山湖街8号              
联系方式:  024-82572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 024-3112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淳           
电 话:024-311259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4083002 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购买餐饮服务管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同盛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