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42019000053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28-6218528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6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900005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4-04 15:43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崇州市兴体街66号,联系方式:杨女士,028-8231319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崇阳街道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联系方式:罗先生,028-6218528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28-82313190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4-0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4-12 16: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2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4-1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4-1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4-16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1栋2楼1-4号(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5000.00元 交款方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 收款单位:成都西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0549750。 须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16:3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80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L729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崇州古称蜀州,四川省辖县级市,由成都代管。东邻成都市温江区和双流区、南同新津县毗连、西与大邑县相接、北与都江堰市相依、西北部与汶川县接壤。东距成都市区(成温邛高速公路)25公里,离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约30公里,区位优势显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为抓手,协同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及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现需对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程指导服务进行采购。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指导服务的内容包括: 1.1 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主要问题诊断。 1.2 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申请验收报告。 1.3编制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1.4编制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 1.5编制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自评表及评分说明。 1.6创建各行管部门目标任务的现场培训。 1.7提供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佐证材料清单。 1.8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相关要求,协助收集佐证材料。 1.9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相关要求,负责迎检软件材料的制作与装订。 1.10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相关要求,提供创建全程指导服务。 1.11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相关的指导培训(不少于10次,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含景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旅游专业知识培训。 1.12根据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相关要求,提供申请验收报告、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评分说明和佐证材料、迎检接待方案等相关材料初稿(委托方可根据崇州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2.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程指导服务成果要求 ?《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申请验收报告》 [ 1 ]套 ?《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1 ]套 ?《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 [ 1 ]套 ?《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评分说明和佐证材料》 [ 1 ]套 ?电子文件 [ 1 ]套 三、项目完成时间: 根据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定具体完成时间。 ★四、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总额的30%。成交供应商提交《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评选条件达标说明及佐证材料》、《崇州市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细则二“基础指标考核”评分说明和佐证材料》初稿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总额的40%。崇州市通过命名县验收,并确认取得命名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总额的30%。服务费款项结清后,成交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文件成果,并签章。 注:本项目★符号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如未能响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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