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第六届“歌韵悠扬·共铸辉煌”班级合唱节决赛活动(表演节目LED视频背景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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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田寮小学第六届“歌韵悠扬·共铸辉煌”班级合唱节决赛活动 (表演节目LED视频背景制作)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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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共征集到1家供应商,上海企帮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88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田寮小学采购小组按文件要求对该家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要求,并具有相关资质,最终学校依照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委托上海企帮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完成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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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上海企帮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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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28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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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田寮小学第六届“歌韵悠扬·共铸辉煌”班级合唱节决赛活动(表演节目LED视频背景制作),共18首,要求节目视频背景符合表演节目的主题,视频内容清晰,歌词对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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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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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55-27192255 传真: /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 年12月4 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