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4年至2025年(第二批)通信设备安装施工集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m-dxzb20241414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天华18117573759
中标联系人董乐为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4年至2025年(第二批)通信设备安装施工集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北区局2024年至2025年(第二批)通信设备安装施工集中招标(项目编号:TM-DXZB202414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评标情况:2024年1118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3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1.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杭州东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②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折后不含税价)为420000元,含税投标总价(折后含税价)为457800元,施工费用折扣70%,增值税税率:9%;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董乐为;证书名称及编号: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一级建造师、编号:浙1332015201640223

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金顺洪,证书编号:工信建安A(2019)00051;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董乐为,证书编号:工信建安B(2018)0035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何志刚,证书编号:工信建安C(2018)0021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⑨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第二中标候选人

①上海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②投标报价:不含税投标总价(折后不含税价)为414000.00元,含税投标总价(折后含税价)为451260.00元,施工费用折扣69.00%,增值税税率:9%;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工期(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2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李强;证书名称及编号: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一级建造师、编号:沪1312020202102688

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陶然,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A(2021)00035;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李强,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B(2019)0026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黄思之,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C(2021)0014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⑨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上海密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资格要求,否决投标。

公示期:20241119日至20241121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天华1811757375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余先生1896432865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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