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Z2204062--19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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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4-13 14:05:17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4-14 12: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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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001 | 01 | 服务-监理 | 97246.0(元) |
公告内容
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许可〔2022〕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招标人为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及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互通立交、前基准点、匝道分流处的预告标志调整完善、优化,调整主匝道分流端地点、高速公路驶入其他普通公路、城市道路方向标志地名信息,更新地点距离标志中的地名信息和长度,补充设置地点距离标志,完善服务区、停车区、前基准点、匝道分流处的预告标志等,同时根据缺失情况进行补充。
2.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服务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五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的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2、财务要求:
(1)2020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承诺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曾经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总(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总(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从事监理工作5年以上。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需书面承诺)。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监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2021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
(2)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0年度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4日12时前登录甘肃省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采购平台,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编制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方案等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镇寨子街 32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33-8712298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韩雅娟
电 话:13669302730
附件信息
- 附件1:甘肃省平凉高速公路处交通标志优化提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