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讷河市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金额
152.1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2.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6616001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讷河市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2-11-28 15: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讷河市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项目讷河市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19】11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讷河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讷河市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监理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精装修工程、弱电工程、医疗专项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讷河市人民医院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20221231日至20230630日完成;182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6 招标控制价1521786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必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8月~202210)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4 监理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 本次招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1) 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没有被依法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 要求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 11 28  16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05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21909时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及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为20221219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卫生局

招标人:讷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66337661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茂大厦150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6616001176

电子邮件:2109882010@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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