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26.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3659
预算金额1626.6万元
招标联系人武尚泽
招标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春莉
中标联系人牟言军
公告正文

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3659
工程地址: 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
建设规模: 项目依托莱州市临港临电产业园,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16.5万㎡;新建污水二级泵站1处,并配套压力提升管网;进行王河入海口改造工程;敷设临港临电产业园蒸汽管线、给水管线、中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热力管线、通信管线等,配套建设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莱州益海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武尚泽 联系电话: 0535-2266126
招标单位: 莱州益海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武尚泽 联系电话: 0535-2266126
招标代理机构: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春莉 联系电话: 0535-2170202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30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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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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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63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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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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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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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8.54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首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8.48
38.1
39.04
38.7
39.24
38.71
18.2
16.77
73.68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16266000(元) 参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各分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6398000(元) 参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各分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6540000(元)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元亨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华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首信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牟言军
16150000(元) 16.77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3年01月30日15时27分 - 2023年02月02日16时00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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